日期:2023年 11月 06日
根据《**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纲要》《****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23年10月20日发布了《****关于受理2023年度**区户籍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通过租赁社会存量住房筹集房源的补租有关事项的通告》,并于10月29日完成了申请受理工作。我局对提交补租申请的轮候家庭进行了资格核查,现将核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资格核查情况
(一)合格名单
通过审核的**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共716户(详见附件1),具体顺序依据**市公租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二)不合格名单
未通过初审的申请家庭共193户(详见附件2),具体如下:
1.159户家庭的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
2.34户家庭申请资格不合格。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从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信息校正
(一)申请家庭的户籍审核时点为2023年10月20日,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等其他情况的审核时点为2023年10月29日。申请人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将异议资料以扫描件的形式****事务中心政务邮箱:cjjzzk@szgm.****.cn(邮件标题备注格式为“补租异议+姓名+轮候备案回执号”)。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认租人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二)未纳入公示名单的申请家庭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内通过上述邮件提交流程向我局提出复核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我局复核符合条件的,发布签约名单时一并公示。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市****或**市**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投诉举报电话:0755-****1742;地址:**区科联路与**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A栋6楼。
**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
五、重要提示
(一)公示期间,申请人如需放弃本次申请,应当在本公示期内(2023年11月9日18:00****事务中心提交书面放弃申请(需提前1日电话预约,预约电话:0755-****6012),逾期不予受理。书面放弃申请受理地址:**区科联路与**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A栋5楼。
(二)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次补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补租协议前,申请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等信息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补租资格,不予签订补租协议。
(四)合格申请家庭已签订补租协议的:
1.视为已了解并认可2023年度**区户籍公共住房在册轮候家庭租赁社会存量住房补租相关信息,后续不再以不知晓、不明白、不接受等为由向****提出实物配租诉求。
2.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
(五)公示结束后,我局将组织开展补租协议签订工作,具体时间安排以正式公布的时间为准,请关注本网站后续通告。
六、咨询方式
****地址:**区科联路与**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A栋6楼。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咨询电话:0755-****6012;0755-****1742。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度**区户籍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通过租赁社会存量住房筹集房源申请补租资格审核合格名单
2.2023年度**区户籍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通过租赁社会存量住房筹集房源申请补租资格审核不合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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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