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阜康桥梁工段轨枕生产用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略)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略)阜康桥梁工段轨枕生产用物资采购项目采购人为(略),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阜康桥梁工段轨枕生产用物资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企业委托授权书;2.投标人须提供如下生产企业资料: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出具报告日期:2022年1月1日以后)、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证照须在有效期内(以开标日期为准)。5、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e.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略)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11月7日 10:30至2023年11月13日 19: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 11:00,地点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16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略)
电 话: (略)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略)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略)
电 话: (略)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略)
账 号: (略)
8.其他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