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市**区重点用水单位水效评价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央东大道19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0日 10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区重点用水单位水效评价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重点用水单位的取水、用水、节水、耗水、退(排)水等活动进行资料收集、现场复核、分析、评价,编制完成水效评价报告,并通过专家组技术评审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评价报告并通过专家组技术评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厅 ****委员会****信息化厅 ****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管理局 ****中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号)执行,小****政府采购活动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按照《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
(3)按照《****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残疾人福利单位或残疾人辅****政府采购活动并依法提供《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4)按照《****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5)凡在**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7)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及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8)中小企业声明函;(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备注1:根据宁财(采)发〔2021〕22号《****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以分****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的,****公司****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以上3-6项供应商可选择提供承诺函,也可选择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磋商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备注2:以上除特别注明外,证明材料不提供原件,其扫描件应放在响应文件中相应部分,需保证上述资料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7日 至 2023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央东大道197号)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持授权委托书(需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至****(或盖章扫描的彩色电子版发至邮箱,电子邮箱:****@163.com)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0点00分(**时间)
地点:****(中央东大道197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0点00分(**时间)
地点:****(中央东大道19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更正”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更正”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沙****水务局 1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赵世瑞 联系电话:0955-****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正丰香格里24#楼(中央东大道197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娟 联系方式:199****6352 0955-****7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娟
电 话: 0955-****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