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红庙镇罗帐岭村碾子坝村红寺坝村土地开发项******局**分局以南自然资发(2023)187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市**区红庙镇罗帐岭村碾子坝村红寺坝村
2.2工程规模:该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2.3项目投资总额:44.73万元;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田块梯田修筑 2.8762公顷,106个田块;**土坎97条,长度5985m;**干砌石田坎9条,长度929m;**截水沟4条总长772m;新修田间道路浆砌石挡墙2处,长度50米,高2米;**宽2.5m的生产路5条,总长910m。
以上具体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描述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同或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企业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B证),并具有相同或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凡列入建设工程领域黑名单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企业及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投标活动。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 11 月 7 日08时00分到2023年 11 月 13 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请申请人于2023年 11 月 7 日到2023年 11 月 13 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时间,下同),在****购买招标文件。申请企业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社保证明原件、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企业信誉良好的相关证明文件、项目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委托人本人社保证明等相关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原件审查后退还,复印件留存。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11 月 27 日 14时 30 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 11 月 27 日 14时 30 分。
开标地点:**市**区东一环路与庆华路十字智慧大厦四楼会议室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工程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需踏勘现场,可自行前往,费用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政府信息网》及《**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聂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开发区创智谷1号楼321室
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187****2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