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3-11-07 】
****公路改建工程监理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公路改建工程监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公路改建工程监理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 货物服务 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 |
A | ****公路改建工程监理 | 1 | 1、具有《****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运输部(原交通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有效期内,登录**省公共**电子交易平台( http://117.****.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已注册成功的无需重复注册),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拟投标项目登记确认。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运输部、****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6、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后审。 注:具体资格要求条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 34.20万元 |
二、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7日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13日16时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网址:www.****.cn)下载招标文件。
3.方式: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交易项目受理电话:0538-****136。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市公共**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仔细阅读**市公共**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三、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28日08时30分前递交(**时间)
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投标人)下载查看。
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市公共**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28日8时30分(**时间)
2.地点:****交易中心****中心开标室(**市东周路698****中心四楼)。
五、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文静
电话:0539-****217
六、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
七、采****政府采购政策: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八、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监督单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38-****332。
4、合同融资政策:****政府采购功能,****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 了解相关政策。
行政监督部门:****政府****中心
联系电话:0539-****217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鲍文静
联系方式:0539-****217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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