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中俄经贸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中俄经贸产业园项目已****发展局以《关于**高新中俄经贸产业园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批复》(吉高经项字〔2023〕7号)文件批准建设,****银行贷款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银行贷款资金78%,企业自筹资金22%。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02641.00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为100166.00平方米,防护绿地面积为2475平方米。项目拟建建筑7栋,总建筑面积约为99918.37平方米。其中1#、2#加工车间均为地上2层,属丙类多层厂房;3#配送中心为地上2层,属丙类多层仓库(冷库);4#员工宿舍、餐厅为地上7层,属于多层民用建筑;5#综合服务楼为地上4层,属于多层民用建筑;6#产品展示、****处理中心)为地上5层(局部4层),属于丙类多层厂房。7#附属用房为地上2层,属丁类厂房。园区内配套建设、大门、园区路面硬化和绿化及相关配套管线等内容。
2.2 招标范围: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工程交付及质量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内容。主要包括: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设计部分包含:施工图设计(含审查);施工部分包含:设计施工图纸涉及到的所有内容,施工范围内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期内提供质量保证及现场维修服务。
(1)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在初步设计批复的概算范围内限额施工图设计,提交施工图,供发包人进行图审。中标人须与发包人共同完成施工图审查等手续、证件的办理。
(2)施工阶段:施工范围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图和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3)采购阶段: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按本项目施工图及发包人施工要求,完成所需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经发包人审核确认的工程设备购置。
(4)保修阶段:验收合格后,移交全部档案资料(须满足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保质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3建设地点:**市高**区创新三**侧,创业六街西侧。
2.4计划工期:2023年12月6日—2025年11月30日,共计725日历天。(自合同生效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2025年11月30日前通过竣工验收。)
2.5 项目总投资:94872.63万元
设计最高投标限价:国家收费标准的50%。
施工最高投标限价:最终审定工程费用的100%。
2.6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总承包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个资质其中之一,方可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1)全资质投标: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资质投标:
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总承包投标单位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总承包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拟派出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4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记录。
3.5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2023年10月31日)至少有一项与本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应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中同一专业的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3.7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2年12月31****公司,即提供一份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8凡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将否决其投标。
3.9****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信誉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省外企业注册所在地未实行信用评价的,提供相关信用合格证明)。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3执行****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拒绝列入上一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或个人投标,**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4本项目执行《**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建设厅关于调整〈**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吉建管〔2023〕10号)中相关规定。
3.15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符合《**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及《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9号)文件的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07日上午8:00至2023年11月28日16:00前,到**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2未在**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省公共**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市公共**交易网(ggzy.****.cn)首页。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cn/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1月29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在“**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cn/TPBidder)上直接提交,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CA锁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省一体化平台)”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
5.3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通过**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4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网、**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高新区火炬大厦15层15号
联系人:高琰峰
电 话:0432-****829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广场C座9层
联系人:高子恒/张志闯
电 话:0432-****8999
****管理部门:****开发区****建设局
地址:**市高新区**街6号火炬大厦17楼
电 话:0432-****8875
**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2638
邮箱:****@126.com
地址:**市**街287号建设大厦428****管理处
邮编:130051
**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2-****5615
邮箱:****@163.com
地址:****建设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东路7号501室)
邮编:132001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省公共**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