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培训(2023年-2025年)定点机构遴选公告
为贯彻落实《****政府关于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黔府发 〔2023〕13号)要求,深入推动**南州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适应技能人才成长需要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推动**南州人力**开发不断取得新成效,结合我州实际,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南州2023年-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方式
**南州职业技能培训(2023年-2025年)定点机构遴选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择优认定、社会公示”的原则,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面向州内外遴选5-10家社会信用度高、培训基础条件好、培训针对性强、培训质量好、取证率高的培训机构承接州级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人社部门审批通过的州内外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学校(各类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直接到州人社局备案,备案通过后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活动)。
(二)遴选条件。
1.共性条件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质;
(2)能开具培训发票或开具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3)场地要求。在办学地有固定理论教学场地、实训场地,要求办公室在50平方米以上,配有办公相关设备,有满足正常教学可容纳60人的教室至少4间,场地必须具备双通道、良好的照明、通风、房屋安全、消防安全等条件;
(4)教师配备。专职教师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3。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或师资资格上岗证)并取得相应技能等级证书或**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其他上岗所需的条件。
(5)设备要求。根据学校工种设置情况,配备相应的实训设施设备,各培训职业(工种)的实训设备能保证2-8人一台/套。
(6)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保障部门的定点培训和开展社会化培训工作中,从未有违法、违纪、违规记录,需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法人“信用中国”(www.****.cn)网站的信用查询或法律认可的征信证明。
2.个性条件
1.近三年来年检****学校为设立以来年检合格,设立不足一年的不在此限制范围);
2.遵纪守法,严格落实人社部门关于职业技能培训各项政策,服从人社部门管理和调度,日常工作不服从调度的,州级人社部门汇总**人社部门反馈情况,酌情扣分或不纳入定点遴选;
3.学校工种覆盖面广(常设工种5个以上)或**横向对比具有独有性(**该工种只有2家以内)。
4.****政府补贴性培训的经验(近2年****学校不受此限制)。
(三)加分因素
1本校职工或培训学员参与州级以上大赛获得优胜奖以上的,根据获奖级别给予相应加分。
2.办学场地超过设置标准要求,师资队伍中持高级以上技能等级证书的师资占教师总数的比例较多,开展中级以上职业技能培训班次较多的给予相应加分。
3.依托企业办学,能够提供大量就业岗位,开设订单定岗班****学校。
4.得到行业主管部门认可,且有承接各类行业主****。
(四)直接选定
1.学校办学场地达到1000㎡以上,设施设备充足,无负面或不良反映,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工作,具有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占教师总数的1/3。
2.开展定岗订单培训效果明显,在开展培训过程中培育出州级以上劳务品牌的机构;
3.近三年以来,开展初、中级以上职业技能培训或定岗订单培训1000人次以上,培训后实现稳定就业达到80%以上的机构。
三、遴选报名时间
遴选报名时间:2023年11月7日—11月13日;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17:00。 (注:报名和资料提交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
四、报名方式及所需提交资料
(一)报名方式。
本次遴选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黔****社会保障局十楼职建科(**南州**市建设路22号),联系电话:0859-****453。
(二)报名需提交资料。
1.办学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相关工种批复文件等办学资质材料、被取消工种的需提交相应文件、****税务局出具的缴税记录单、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2.办学场地相关印证资料,属自有产权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等相关印证资料,属租赁或**的需提供3年及以上租赁合同或**协议;
3.相关管理人员及教师相关证书等印证资料;
4.对应工种的实训设施设备购买发票、清单和图片等相关印证资料;
5、实名制系统培训数据截图。
6.《**南州职业技能培训(2023年-2025年)定点机构遴选报名表》(附件1);
7.《申请定点培训机构承诺书》(附件2)。
以上资料需要按顺序装订成册后现场报名时提交。
(三)审核研究。
****保障局****学校)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和实地考察。
(四)结果公示。
根据评审结果及实地考察情况进行综合打分,确定**南州职业技能培训(2023年-2025年)定点机构名单并进行公示。
(五)签订协议。
经公示无异议后,组织遴选上的定点机构签订协议。
五、其他
(一)公开遴选确定为**南州职业技能培训(2023年-2025年)定点机构的可承接州内师资班和州级及**各县(市)初、中、高级中长期项目制培训工作。
(二)州级人社部门根据各定点培训机构实际情况,明确退出和进入机制,对于未按规定开展培训或培训成效低下,存在违纪违规情况的机构,直接取消定点培训机构资格;对于设施设备和师资队伍不能满足培训需求或一年内不开展培训的机构,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定点培训机构资格;以及不服从人社部门管理,不配合人社部门评估和调度等其他情况的,取消定点培训资格。
(三)因培训工作需要增补或递补定点培训机构的,州级发放补充公告,按照上述条件进行补充遴选,****社会保障局党组研究同意后补充纳入定点;如打造出省级、州级劳务品****学校可以直接增补或递补进入州级定点培训机构。
附件:1.**南州职业技能培训(2023年-2025年)定点机构遴选报名表
2.申请定点培训机构承诺书
黔****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7日
附件1:**南州2023年公开遴选职业培训机构报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