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服务中心项目做出批准意见的公示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从即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服务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县金源南路与天鹅湖路交汇处
环评单位:**久****公司
项目概况:该建设项目用地面积51166平方米
公众参与情况:2023.****.16-2023.****.6****政府网站受理公示,无反对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2.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按“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设计建设、完善给、排水管网。本项目**雨污水排口各1个。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地下车库地面冲洗废水经沉砂池预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废水、妇幼保健院医疗废水、检验废水、手术废水、病区生****妇幼保健院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调节+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处理;****中心****实验室废水、理化实验室废水、实验废水、喷淋废水、洗消、高压蒸汽灭菌废****控制中心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调节+SBR氧化+MBR膜+消毒)处理,上述经处理后废水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和****处理厂接管标准后,与空调强排水一同接入****处理厂深度处理。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处理站废气、****中心污水处理站废气分别经密闭负压收集至各自配套的“SDG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2根45m高排气筒(H1、H2)排放;理化实验室废气经机械强制抽风系统收集至“水喷淋+活性炭吸附+HEPA高效过滤器(作为应急备用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45m高排气筒(H3)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管道至食堂楼顶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H2S、NH3、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限值;实验室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颗粒物、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标准。
污泥间恶臭气体经密闭负压管道收集至小型除臭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手术室废气经过收集,通过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实验室均设置负压生物安全柜,采用负压将柜内实验废气收集进内置高效过滤器处理,实验室排风系统设置两道B类高效过滤器+紫外线消毒处理装置,实验室废气经上述装置处理后由风管接入净化排风机组处理,引至实验室顶楼排放;地下停车场安装排风设施增加车库内换气率以降低车库内尾气浓度。****处理站周边无组织H2S、NH3、臭气浓度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允许浓度标准值。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应合理布局,主要噪声设备须选用低噪型,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厂区及厂界绿化,确保西、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厂界满足1类标准。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项目生产前须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措施。医疗废物(HW01)、污水站污泥(HW01)、实验废物(HW01)、废活性炭(HW49)、废过滤网(HW49)、初次清洗废液(HW49)、废试剂瓶(HW49)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物、废离子交换树脂、废RO膜等外售综合利用,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由厂家回收;废油脂、****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统一清运。
危险废物(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设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6.做好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及土壤污染。按照污染防治分区的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和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相应等级的防渗措施,重点做好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化学品仓库、事故池等区域防渗设计,尽量避免跑、冒、滴、漏,以保护区域土壤和地下水。
7.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所述的各项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健全污染事故防控和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切实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一座60m3的事故应急池,杜绝事故性排放,禁止将超标污水排入水体。
8.严格按照《**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严格按《报告书》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9.本项目建成后以污泥暂存间周边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以后也不得**。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7-****0610
通讯地址:****审批局综合审批科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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