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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权交易转让公告
宁水交告字[2023]16号
****水务局批准,****委托****(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公开竞价交易方式转让以下水**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用水权的基本情况
交易编号 | **** | ||
水权交易类型 | 年转让地表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工业用户之间用水权交易 | ||
所属行政区 | **区 | 用水权来源 | 用水权证 |
转让水量 | 10万立方米/年 | 转让年限 | 1年(2023年9月至2023年12月31日) |
交易起始价 | 0.9元/立方米﹒年 | 增价幅度 | 0.01元/立方米﹒年 |
公告起止时间 | 2023年11月08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17日09时00分 | ||
受让申请方申请起止时间 | 2023年11月17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21日16时30分 | ||
受让申请方资格确认起止时间 | 2023年11月17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22日09时00分 | ||
报价起止时间 | 2023年11月17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22日10时30分 |
注:报价时间截止时,有两个及以上受让申请方报价的,**公共**交易平台自然**要素交易市场用水权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二、意向受让申请方须为**境内**市**区工业企业,竞买申请时需持**回族自治区具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水权受让受理通知书》方可申请竞买。(注:《用水权受让受理通知书》需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
三、****号水**使用权公开竞价采用“价格优先”原则确认受让竞得方,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原则进行排序,取每个受让申请方的最高报价和购买数量,最终将转让的用水权按照报价高低排序分配给各个受让申请方。报价高者优先于报价低者。
本次水**使用权转让在交易系统以公开竞价方式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的受让申请方,均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四、本次转让水**使用权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转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查阅下载,并按转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成交价款一次性缴清,具体缴纳方式通过签订合同约定。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参加本次网上交易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交易中心联系。
1.转让方:****
地 址:**市****工业园
联 系 人:刘航
联系电话:181****6668
2.交易机构:****
地 址:**市**区**中路51****中心B****管理局6楼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951-****025
3.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包括介质数字证书和移动数字证书,通过进入交易系统点击登录/注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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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1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