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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暨公开竞价公告
2023-11-08****(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11月13日9:30时至2023年11月13日10:30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后的结束时间为准),以挂牌竞价的方式,通过【****中心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www.****.com,户名:****)】****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公开竞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基本情况
基准日:2023年10月15日 货币单位:人民币 元 | |||||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本金 | 利息余额(含孳息) | 担保人 | 担保物 |
1 | ****集团有限公司 | 29,860,000.00 | 2,865,149.94 | ****公司、刘永华、刘奇 | 无 |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利息余额(含孳息),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二、交易条件
要求竞买人信誉良好,有付款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四、竞价手续的办理
有意参与竞价者请于2023年11月10日17时**行联系,了解拟转让债权的基本情况,并交纳竞价保证金260万元到指定账户,并通过华****交易中心****公司****中心交易系统(https://www.****.com/)提出受让登记申请。竞价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2023年11月8日起至2023年11月10日。对本次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告到期日前提出。
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我公司有权自行撤销本次公开竞价或按照实际情况调整本次公开竞价时间。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9786,0531-****9752
排斥、阻挠或异议电话:
举报电话:
0531-****9702(****;
0531-****9715(****审计部门)
监管部门:
0531-****3055(中华人民****监管局)
0531-****2983(****总局**监管局)
联系地址:**市经三路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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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