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9****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县9****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
1.2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无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无
1.4 招标人:****
1.5 项目业主:****
1.6 资金来源:企业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县9****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建设地点:**县境内
2.6建设规模:为有效提升**县整体污水处理能力,对**县辖区内9****处理厂(店埠镇、桥头集镇、响导乡、包公镇、**镇、马湖乡、八斗镇、石塘镇、元疃镇)进行升级改造,具体建设内容为:
①对泵搅类设备、格栅风机进行重新选型更新,更换锈蚀严重的管道,****水厂精细化控制改造,更新过程仪表并对厂区进出水水质、水量、药剂投加量曝气量进行关联,做自动化调整。
②****处理厂一、二、****水厂进行改造,主要为曝气系统改造,将使用年限较久的表曝系统改造为底曝系统,****水厂中控系统进行更新。详见招标文件。 2.7合同估算价:2291.05万元
2.8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150日历天。(1)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主要设备进场。遇特殊情况则经招标人同意后可以调整。(该阶段为设备供货期);(2)招标人确认现场具备设备安装条件后,60个日历天内设备安装完成,具体结合现场实际。(该阶段为设备安装期);(3)设备安装结束后,60个日历天完成调试、竣工验收。(该阶段为调试期)。具体项目实施进度要按照招标人统筹安排。
2.9招标范围:本项目拟确定一家中标人,负责**县9****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的相关设备制造、采购、成套、供货、运输(落地)、安装、设备调试和系统调试(含原材料、水、电消耗),人员培训,质保期内免费维保等。详见招标文件。
2.10项目类别:货物
2.11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业绩要求:/
3.3 财务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投标人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6 其他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9日 8:00至2023年11月08日 09: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公共**交易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8735。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8日0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市**县店埠镇深秀路2****中心四楼C区4楼7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网站、**省公共**交易监管网、**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
地 址:**市**县北张路与瑶岗路**往南约150米
邮 编:231600
联系人:杨进
电 话:0551-****2010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县深秀路2****中心四楼东北角
邮 编:231600
联系人:刘岳
电 话:0551-****8735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委员会
地址:**市**县店埠镇**路8号
电话:0551-****1296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民生银行
户名:****交易中心
账号:990********06307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中国银行
户名:****交易中心
账号:176****3552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支行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县9****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3ADDWZ00255
原公告日期:2023-10-19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县9****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
招标文件答疑
各供应商:
采购人现对**县9****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项目编号:2023ADDWZ00255)答疑如下:
投标人所投自控系统具有污水处理自动****处理厂运营报表及数据分析****处理站远程在线监控功能的
软件著作权证书,每有一个得 2 分,满分 4分。
问:软件著作权的名称差异化明显,具有污水处理电气自动****泵站运行控制类软件著作权是否能满足要求
回复:具有污水处理电气自动****泵站运行控制类软件著作权予以认可。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采购人:****
地址:**市**县北张路与瑶岗路**往南约150米
联 系 人:杨进 联系方式:0551-****201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县店埠镇深秀路2****中心四楼东北角
联 系 人:刘岳 联系方式:0551-****8735
2023年10月27日
**县9****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县9****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023ADDWZ0025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9日
开标日期:2023年11月08日
**县9****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节能国祯****公司
地址:**省**市大别山路与**大道交叉口南150米
投标报价:贰仟零陆拾壹万陆仟捌佰贰拾捌元玖角玖分(¥****6828.99元)
质量:合格
工期:15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无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
地址: **市**县北张路与瑶岗路**往南约150米
联系人: 杨进
联系方式:0551-****201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县店埠镇深秀路2****中心四楼B区
项目负责人:刘岳
联系电话:0551-****8735
公示期:2023年11月08日至2023年11月1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县店埠镇深秀路2****中心四楼B区,联系人:刘岳,联系电话:0551-****873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郑工、段工,联系电话:0551-****129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3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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