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护院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养护院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广场1栋404室
成交金额:****705.64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养护院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养护院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工期:4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梅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234****25052 |
五、评审专家名单:崔伟(组长)、李元章、王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代理合同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11月08日至2023年11月09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开发区松谷路396****酒店2号楼四层、五层,联系电话:张工147****0743、132****1186。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民政局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财政局4楼
联系方式:王主任 153****7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松谷路 396 ****酒店2 号楼四层、五层
联系方式:张工 147****0743 、132****11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47****0743 、132****1186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单位情况
4.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3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