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水废气运维服务询比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现进行询比采购,诚邀有意愿、具备资格条件的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询比内容
1.项目名称:****废水废气运维服务询比采购
2.项目地点:****
3.采购编号:****
4.项目概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900吨/天,配套建设1条400t/d和1条500t/d垃圾焚烧生产线和1台7.5MW和1台9MW的汽轮发电机组。
5.采购范围:
10.授予合同
10.1.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的权利,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10.2. 各响应人作出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和附件一合同条款的所有要求。
10.3.成交通知书
10.3.1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10.3.2采购单位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及时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10.4.签订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条款)
10.4.1成交结果公示的同时,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响应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响应人。
10.4.2成交人不交合同履约保证金或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记录为供应商不良行为。
10.4.3合同风险:
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因货物验收不合格买方拒收,或双方已解除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10.5.合同履行
10.5.1成交供应商在履行供货合同期间,必须按照生产单位要求的供货量、供货期准时交货;
10.5.2成交供应商在履行供货合同期间须严格执行对采购人做出的价格承诺,合同期内价格不予调整。
11.付款方式和期限
11.1.固定单价、暂定总价,据实结算。
11.2.分批供货、分批次结算;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后,付至当批次应付货款的100%。
11.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11.4.每笔款项支付前,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
二、报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报价人信誉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结果为准)。
3.满足现场的技术、质量和供货期的要求。
4.分项报价不全者为无效报价。
5.签署《****采购活动廉洁承诺书》(下载公告附件,提供扫描件)。
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
三、询比文件领取时间和方法
1.询比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1日上午16:30。
2.本次询比通过网络进行全电子化操作,有意参与并符合条件的报价人,需登录**招采网电子招标平台网址:http://www.****.com/。进行报价供应商注册,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投标活动。
3.报名方式
3.1 浏览公告时直接报名:供应商可以浏览项目公告后,使用电子钥匙,点击公告下面的“现在就报名”按钮登陆,直接进入该项目进行报名,报名时注意选择要报名的分包,点击“下一步”,选择注册时填好的联系人,或者手动填写联系人,点击“确认报名”后,报名成功。
3.2 登录系统报名:供应商使用电子钥匙直接进入平台系统,点击桌面上的“我要报名”后,选择页面上需要报名的项目进行报名。
4.项目报名和报价方法:请登陆**招采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通过后查看本项目询比清单进行网上报价。
四、报价截止时间及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1日上午16:30时(**时间)。
2.询比时间:2023年11月13日下午16:30时(**时间)。
3.请各报价人2023年11月13日下午16:30时前登陆**招采网上传报价,逾期作废;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后果自负。
4.报价要求:
(1)本次询比为一次报价,所有分项必须全部报价,成交价按包总价成交。采用固定单价、暂定总价(数量为暂估数量,以买方实际使用量结算)的方式报价,报价包含采购范围内相关工作的一切费用(提供合规13%增值税专用发票)。
(2)若分项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则该报价人的整体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响应人要求
1.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公司内部存在不良行为****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的;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环保、税务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响应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行为之一:
(1)提供虚假材料的;
(2)因产品质量问题出现重大事故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3)采购定价过程中扰乱定价程序,和其他供应商违规串标的;
(4)违反廉洁承诺的;
(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响应人的;
(6)不履行报价承诺的、不签订采购合同的;
(7)不履行合同的;
(8)其他不良行为的。
六、询比地点:****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幸福街道(原幸福满族乡)久援村
联系人: 商务 陈工 166****0015
技术 何工 155****7332
监督部门:****总经办
监督电话:150****7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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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