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吉巷乡移民村人居环境整治(前垅村)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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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县吉巷乡移民村人居环境整治(前垅村) 已由 宁水移民[2022]3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建设资金来源 移民扶持资金 ,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县吉巷乡 ;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县吉巷乡移民村人居环境整治(前垅村)主要包含以下内容:村标:村标及景观墙,拆除旧房 26平方米;生态停车场:面积约289平方米,砾石路面,路侧道牙采用芝麻白花岗岩烧面规格,车位外出设旱溪排水渠,停车场内人行道采用深灰色烧结砖并按人字铺,停车场外围设置生态草沟;休闲公园:面积约470平方米,休憩场所、座椅、景观亭等;前城村委改造:平改坡,建筑共3层,占地面积约170平方米;停车场:面积约 165平方米。 工程招标控制价为:****720元,具体以招标施工图纸及招 标控制价报告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村标:村标及景观墙,拆除旧房 26平方米;生态停车场:面积约289平方米,砾石路面,路侧道牙采用芝麻白花岗岩烧面规格,车位外出设旱溪排水渠,停车场内人行道采用深灰色烧结砖并按人字铺,停车场外围设置生态草沟;休闲公园:面积约470平方米,休憩场所、座椅、景观亭等;前城村委改造:平改坡,建筑共3层,占地面积约170平方米;停车场:面积约 165平方米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预算审核清单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 市[2014]159 号)中的 10.4.3 三级资质“单项合同额 2500 万以下的市政综合工 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建市[2007]171 号) 中市政公用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省、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720元;(含暂列金49264元)
2.3.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 ;
2.4.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建筑工程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建筑工程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4.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其他资格要求:根据《**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 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 号)文规定。2、根据《****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和《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 号)》文件规定,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不可使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3、(1)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 “ 闽建建[2021]2 号”《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执行。(2)根据闽建告字〔2020〕111 号、闽建告字〔2020〕162 号、闽建告字〔2020〕163 号、闽建筑函〔2021〕12 号、闽建筑函〔2021〕28 号、闽建筑〔2021〕11 号等规定,被列入**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 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 11 月 9 日 8 时 30 分 00 秒至2023 年 11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 00 秒通 过 随 行 易 交 易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 台(https://www.****.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公司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
投标交易平台)打开。
开标时间(截止投标时间):2023年 11 月 28 日 10:00:00
开标解密时间:30分钟。请投标企业预留充足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万元(¥30000.00元) ;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采用现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 ,具体提交规定详本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 年 11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中 国 招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网 址 :
http://www.****.com/)、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om/)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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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址: **县吉巷乡
电话:181****5020
联系人: 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开发区**东路2号金港名都B区14幢1梯1410室
联系人: 黄女士
电话号码:158****2124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s://www.****.com/
联系电话:****7051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移民局
地址:****政府大院 3 号楼 5 层
联系电话:/
****中心名称:****中心
地址:**市蕉****南路94号泓源国际大厦15****中心
联系电话:****705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