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县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二期)(项目编号:****)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做如下更正:
一、原招标公告
2.3 项目概况:**县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二期)是**县2023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子项目,项目范围涉及大成、白石水、北通、**、石埇、安石等6个镇潜力面积共7212亩。实施完成入库报备面积不少于4700亩。****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政府和社会资本**的模式开展工作。根据《广******厅关于印发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推乡村**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0〕9号)和《广******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推进乡村**实施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0〕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引入社会投资方,社会投资方在负责项目实施后,包干全过程实施内容,能通过旱改水指标报备入库和三年管护期验收合格要求所需做的全部工作及资金投入。
2.4 项目投资估算价约为:17296万元。
2.5 项目实施期限及要求:
项目实施期限为24个月,计划从2023年11月起至2025年10月止(具体时间以实际开工为准)
1、2024年9月30日前累计完成不少于1000亩指标入库。
2、2024年12月30日前累计完成不少于2400亩指标入库。
3、2025年10月30日前累计完成不少于4700亩指标入库。
现更正为:
2.3项目概况:**县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二期)是**县2023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子项目,项目范围涉及大成、白石水、**、石埇、安石等5个镇潜力面积共6204亩。实施完成入库报备面积不少于2000亩。****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政府和社会资本**的模式开展工作。根据《广******厅关于印发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推乡村**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0〕9号)和《广******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推进乡村**实施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0〕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引入社会投资方,社会投资方在负责项目实施后,包干全过程实施内容,能通过旱改水指标报备入库和三年管护期验收合格要求所需做的全部工作及资金投入。
2.4 项目投资估算价约为:7360万元。
2.5 项目实施期限及要求:
项目实施期限为24个月,计划从2023年12月起至2025年11月止(具体时间以实际开工为准)
1、2024年9月30日前累计完成不少于500亩指标入库。
2、2024年12月30日前累计完成不少于1500亩指标入库。
3、2025年11月30日前累计完成不少于2000亩指标入库。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项目招标需求 二、项目概况
(一)实施范围
**县**县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二期),项目范围涉及大成、白石水、北通、**、石埇、安石等6个镇潜力面积共7212亩。实施完成入库报备面积不少于4700亩。
(三)实施时间
项目实施期限为24个月,计划从2023年11月起至2025年10月止(具体时间以实际开工为准)
1、2024年9月30日前累计完成不少于1000亩指标入库。
2、2024年12月30日前累计完成不少于2400亩指标入库。
3、2025年10月30日前累计完成不少于4700亩指标入库。
现更改为:
二、项目概况
(一)实施范围
**县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二期),项目范围涉及大成、白石水、**、石埇、安石等5个镇潜力面积共6204亩。实施完成入库报备面积不少于2000亩。
(三)实施时间
项目实施期限为24个月,计划从2023年12月起至2025年11月止(具体时间以实际开工为准)
1、2024年9月30日前累计完成不少于500亩指标入库。
2、2024年12月30日前累计完成不少于1500亩指标入库。
3、2025年11月30日前累计完成不少于2000亩指标入库。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2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
理服务费根据《****办公室关于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其他费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钦政办 [2013]161号)要求,按(桂建标〔2018〕37号)计费依据计费后下浮30%。 (计费基数按中标单价╳4700亩所得金额为准)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招标服务费。
现更改为: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办公室关于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其他费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钦政办 [2013]161号)要求,按(桂建标〔2018〕37号)计费依据计费后下浮30%。 (计费基数按中标单价╳2000亩所得金额为准)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招标服务费。
四、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8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现更改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元)。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
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五、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14 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项目投资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方式交纳履约保证金,也可用金融、担保、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方式交纳。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在30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银行转账、支票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其退还条件为:按项目面积4700亩指标完成入库后7个工作日内,业主方须一次性全额退还履约保****银行账户。如实施方选择保函方式缴纳的,保函有效期限至完成项目面积4700亩指标入库之日。
现更改为: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项目投资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方式交纳履约保证金,也可用金融、担保、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方式交纳。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在30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银行转账、支票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其退还条件为:按项目面积2000亩指标完成入库后7个工作日内,业主方须一次性全额退还履约保****银行账户。如实施方选择保函方式缴纳的,保函有效期限至完成项目面积2000亩指标入库之日。
六、原招标文件中 一、总则 十一、其他事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办公室关于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其他费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钦政办 [2013]161号)要求,按(桂建标〔2018〕37号)计费依据计费后下浮30%。 (计费基数按中标单价╳4700亩所得金额为准).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招标服务费。
开户名称: ********公司
开户银行:******联社小江分社
银行账号:804********7724633
现更正为:十一、其他事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办公室关于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其他费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钦政办 [2013]161号)要求,按(桂建标〔2018〕37号)计费依据计费后下浮30%。 (计费基数按中标单价╳2000亩所得金额为准).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招标服务费。
开户名称: ********公司
开户银行:******联社小江分社
银行账号:804********7724633
七、原招标文件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参考) 第一条 项目实施内容和时间要求
(一)实施范围:**县**县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二期),项目范围涉及大成、白石水、北通、**、石埇、安石等6个镇旱改水潜力面积共7212亩。实施完成入库报备面积不少于4700亩。
现更改为:(一)实施范围:**县**县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二期),项目范围涉及大成、白石水、**、石埇、安石等5个镇旱改水潜力面积共2000亩。实施完成入库报备面积不少于2000亩。
八、原招标文件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参考) (四)项目实施时间要求:
项目实施期限为24个月,计划从2023年11月起至2025年10月止(具体时间以实际开工为准)
1、2024年9月30日前累计完成不少于1000亩指标入库。
2、2024年12月30日前累计完成不少于2400亩指标入库。
3、2025年10月30日前累计完成不少于4700亩指标入库。
现更改为: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参考) (四)项目实施时间要求:项目实施期限为24个月,计划从2023年12月起至2025年11月止(具体时间以实际开工为准)
1、2024年9月30日前累计完成不少于500亩指标入库。
2、2024年12月30日前累计完成不少于1500亩指标入库。
3、2025年11月30日前累计完成不少于2000亩指标入库。
九、原招标文件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参考)第四条 项目验收和结算
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后实际施工开始起2年内(2023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 )完成不少于4700亩新增耕地指标报备入库。
具体分别按立项的子项目验收确认指标,子项目竣工验收确认备案后,由甲、乙双方分别按中标亩均包干单价乘以确认备案后的面积所得金额作为乙方结算金额。
现更改为:第四条 项目验收和结算
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后实际施工开始起2年内(2023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 )完成不少于2000亩新增耕地指标报备入库。
具体分别按立项的子项目验收确认指标,子项目竣工验收确认备案后,由甲、乙双方分别按中标亩均包干单价乘以确认备案后的面积所得金额作为乙方结算金额。
十、原招标文件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参考)第七条 项目履约保证
按中标项目投资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方式交纳履约保证金,也可用金融、担保、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方式交纳。
****银行转账、支票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其退还条件为:按项目面积4700亩指标完成入库后7个工作日内,业主方须一次性全额退还履约保****银行账户。如实施方选择保函方式缴纳的,保函有效期限至完成项目面积4700亩指标入库之日。
现更改为:第七条 项目履约保证 按中标项目投资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方式交纳履约保证金,也可用金融、担保、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方式交纳。
****银行转账、支票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其退还条件为:按项目面积2000亩指标完成入库后7个工作日内,业主方须一次性全额退还履约保****银行账户。如实施方选择保函方式缴纳的,保函有效期限至完成项目面积2000亩指标入库之日。
十一、原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 第二、评定方法
4、业绩…………………………………………………………………20分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土地整治投资项目(含城乡建设增减挂钩、土地综合整治、未利用地开垦、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类型,下同)的,按照以下规则评分:
(1)1000亩(含)~6000亩(不含)得4分;
(2)6000亩(含)~12000亩(不含)得8分;
(3)12000亩(含)~18000亩(不含)得12分;
(4)18000亩(含)~25000亩(不含)得16分;
(5)25000亩(含)以上得20分。
此项满分20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的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分。(注:联合体任一成员业绩可认同为联合体业绩)
现更改为:第二、评定方法
4、业绩…………………………………………………………………20分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土地整治投资项目(含城乡建设增减挂钩、土地综合整治、未利用地开垦、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类型,下同)的,按照以下规则评分:
(1)1000亩(含)~4000亩(不含)得4分;
(2)4000亩(含)~8000亩(不含)得8分;
(3)8000亩(含)~12000亩(不含)得12分;
(4)12000亩(含)~16000亩(不含)得16分;
(5)16000亩(含)以上得20分。
此项满分20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的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分。(注:联合体任一成员业绩可认同为联合体业绩)
十二、原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 日 9 时 30 分,现更改为:2023年 11月27 日9时30分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金浦****基地大楼 地 址:**市**大道古越扬帆小区B座6楼 联系人:劳海燕 联系人: 邱辉玲
联系电话:0777-****578 电话:0777-****258
2023年11月 9日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答疑文件正文.pdf 附件:[****]**县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二期).GXCF 附件:**壮族自治区公共**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方式)要求.pdf 附件:评标办法.pdf 附件:更正公告2.pdf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