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中小河流河流防洪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 | **县中小河流河流防洪治理工程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乔官镇、营丘镇、**镇、鄌郚镇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8168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张永政 |
联系人 | 王** | 联系电话 | 134****6124 |
项目投资(万元) | 15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35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12-31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27 防洪除涝工程项中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工程拟对**县**河、龙丹河、九曲河、阿陀前河、孝妇河、大猪河、**河7条河道进行清淤疏浚、防护护坡、管理道路等工程,同时进一步提升白浪河、汶河等已治理河道防洪能力。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扬尘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大 气 其他措施: 物料堆放采取密目网覆盖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工人生活污水采取临时化 粪池措施后通过环****水厂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建筑垃圾分类存放,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弃土由市政部门清理。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采取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管理,禁止夜间施工。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施工周期短,遵循对土壤植被的保护,破坏多少恢复多少。 | ||
承诺:**** 张永政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永政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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