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评审中心造价咨询供应商目录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造价咨询机构参****评审中心委托项目评审工作,特向社会继续征集造价咨询供应商,完****评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造价咨询供应商目录。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托范围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中心按程序在造价咨询供应商目录中直接委托;****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程序确定造价咨询机构。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2020年1月1日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3、注册地在**市外的企业,受托后在**市**范围内驻点办公。
三、资格证明材料
1、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属于外地驻醴分支机构承接业务的,须提交驻醴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1.3 2020、2021、2022三个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中介机构出具的完整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年度提供。
1.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复印件(如有,则提供)。
1.5其他说明(含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和相关证明文件等)。
注:提供的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证明材料的递交。
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应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在2023年11月21日-11月22日每天9:00-12:00,13:30-17:30密封递交到**市**路16号********中心409办公室(陈孝婷收)。所有资料均需提供电子文档(其中数据表格须提供Excel格式),未提供电子文档不予受理。
四、确定合格供应商
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造价咨询供应商目录。
五、联系方式
地址:**市**路16号********中心409办公室
联系人:李连涛180****0900、陈孝婷186****5063、王丹丹186****9397
联系电话:0731-****2826、0731-****6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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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