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25-2023-01903
三、项目名称
****中医诊疗设备采购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县清泉镇**街四组4-118号
中标(成交)金额:105.2(万元)
货物类 |
名称:中医经络检测仪、医用红外热像仪、子午流注低频治疗仪 品牌(如有):北****公司、**华景康、**佳时正通 规格型号:SHXK-JL-200F-C 型、KIR-2008B、ZWLZ-VⅢ 数量:各1台 单价:****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惠容,朱小芬,涂军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3-11-09
2、评审地点:**县市民之家3****交易中心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收费
2、收费金额:1.578(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政府采购网、**县公共**交易网、****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2、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供应商与采购人要按照采购文****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在2****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
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政府****政府采购合同,登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
(http://61.****.197:9999/xiaoting/index_xiaoting?redirect=%2Fdashboard),点击“我要融资”,申请合同融资贷款,无需抵押,利率优惠,放款快。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贴息政策。凡在**县注册的独立法人资质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政府采购项目,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业务给予财政贷款贴息。
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项目,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25日内完成资金支付。”
6、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公司全称)质疑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清泉镇民政路140号
联系方式:157****22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闻一多大道120号
联系方式:0713-****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涂先生
电 话:0713-****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