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将**市城市建设****公司报送的宣德路(五一路—翠湖路、锦成路—亭洪路**线)工程总平面图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市**区**片区。
二、主要公示内容
宣德路(五一路—翠湖路、锦成路—亭洪路**线)工程大致呈南北走向,路线分为南北两段,其中北段起于五一路,终于翠湖路,南段起于锦成路,终于亭洪路**线,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设计路线全长约2033米,道路标准红线宽度36米,设计速度50千米/小时。经核,送审方案设计内容齐全、方案设计原则和技术指标基本符合《****中心****片区FN-01(富德)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中心****片区FN-02(五一西路)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中心**FN-04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市综合交通规划(2021-2035)》和《**市路网专项规划》最新成果及相关规范要求。现对宣德路(五一路—翠湖路、锦成路—亭洪路**线)工程总平面图进行城乡规划批前公示。
三、公示时间
7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9日至11月17日。
四、公示方式与公示地点
(一)****规划公告栏(**城市规划市民互动平台)。
(二)宣德路(五一路—翠湖路、锦成路—亭洪路**线)工程项目现场。
(三)****网站(http://zrzyj.****.cn)。
(四)**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市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从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0日(共三个工作日)在****网站、今日头条(****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五、公众反馈意见途径
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2023年11月9日至11月17日)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送至****市政交通科(联系电话:0771—****112,邮寄地址:**市锦春路3-1号****办公楼七楼713-1室,邮编:53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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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