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5502.5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椰林镇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4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56.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 5502.58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52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3BB0210 | |||
起始价: | 954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11月30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3年12月12日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属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加的,应当提供境外公证部门的公证书、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境外申请人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文件,****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地区申请人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有关文件,应按规定经中华人民**国司法部授权的**律师公证并由中国法律****公司审核签章转递并附以附件确认本。**、**地区比照**地区执行。 具有下列行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1.失信的被执行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当事人;2.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当事人;3.在**县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4.在**县有因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等违法行为的行为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10日 至 2023年12月11日 到 **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r.****.cn:9002/)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10日 至 2023年12月11日 到 **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r.****.cn:9002/)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12月11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r.****.cn:9002/)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3年11月30日 09时00分 至 2023年12月12日 10时2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宗地应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装配率不得低于50%。竞得人在项目建成投产前,不得以转让、出租等任何形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竞得人竞得土地后须按照容积率≤1.56开发建设。 2.该宗地带项目回**置房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出让,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县县城陵**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和《**县陵**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建筑方案设计(S-G-16地块)》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回**置房建筑设计方案相关指标在满足控制性详细规划限定的上限(或下限)指标前提下,以审批主管部门审定的设计方案相关规划指标为准。项目配套车位中,****政府备案指导价格要求面向项目购房群体销售,其他非产权车位只能面向项目购房群体或商业网点经****,配套建设的公共基础设施及其建筑基底使用的土****县政府指定的的相关部门(单位)并协助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另项目建设还需要满足片区控规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的相关要求(具体依照经审批主管批准的项目建筑设计方案)。 3.回**置房采用全装修方式交房,装修标准为平均单价不低于900元/平方米,按照《**县陵**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建筑安装、装修、环境建设相关要求》执行,竞得人未按照建筑安装、装修、环境建设相关要求建设的,由县住建局监督整改到位。园林及外围工程(建筑基底以外部分)平均单价不低于650元/平方米。回**置房回购限定价格:住宅价格:建筑面积6310元/㎡。商业网点价格:首层商业:12800元/㎡,二、三层商业:6400元/㎡。回**置房、商业网点,****政府指定的相关部门(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被征收户按以上限定价格回购。土地竞得人应按要求办理相关不动产权证。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的相关费用由土地竞得人承担。 4.用地出让控制标准和用地准入协议按照**省自然**和规划厅、****委员会等《关于印发的通知》(琼自然资用〔2023〕12号)和《关于实施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的指导意见》(琼国土资规〔2018〕8号)有关规定执行,该宗用地不在海****园区范围内,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属房地产业,投资强度指标设定为不低于450万元/亩,年度产值及年度税收不设指标,项目的投资总额不低于3714.2550万元,竞得人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半年内动工开发建设,自动工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投资额度不低于项目总投资额的50%,两年内完成项目总投资额的100%。以上出让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该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 5.竞得人取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后,必须按规定办理建设立项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 设用地使用权后半年内动工开发建设,自动工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投资额度不低于项目总投资额的50%,两年内完成项目总投资额的100%。以上出让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该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 5.竞得人取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后,必须按规定办理建设立项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 6.本次挂牌出让活动设有最高报价,地价最高报价设定为1289.4504万元,现场竞价有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报价1289.4504万元,现场转入以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摇号地点为:陵水黎族****规划局,摇号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16:30。 7.该地块建筑限高:≤56米(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居住建筑高度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琼自然资函〔2018〕820号)文件规定,该地块建筑高度管控限制在45米以下)。停车位指标以批准建设的指标为准。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椰林南干道第二行政办公区
联 系 人:钟女士
联系电话:****2713
开户单位:陵水黎族****规划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