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略) 服务范围:郊区大通镇澜溪社区全域范围内常态化日常保洁、垃圾分类管理、垃圾收集外运无害化处理、绿化管护、公厕管理维护、偷倒垃圾清理、水面清理等工作(包括历史垃圾清理、创建及迎检期集中攻坚以及上级考核的新任务新要求) 服务要求:(略) 服务时间:合同一年一签,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总服务期最多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略)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略)(成交)标的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略)
六、代理(略):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略)
2.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略)。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略)由采购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略)复期满后十(略)省级预算单(略)。
质疑提起的条件(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略)
(一)质疑应以(略)提交两种方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略),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略)
2.提起质疑的时(略)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如下:
附件: 中小企业申明函.pdf 主要标的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