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实验室及辐射污染源监管点运维保障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实验室及辐射污染源监管点运维保障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辐射实验室及辐射污染源监管点运维保障服务 合同金额(元):****999.85 中标供应商:****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为保障2023****实验室及辐射污染源监管点的有效运行及实际工作需要,现就原合同“第三条 ”中的“服务周期为27周”(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10月30日)变更为: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我站承担的“辐射实验室及辐射污染源监管点运维保障服务项目”于2023年4月24日由甲乙双方签订了《辐射实验室及辐射污染源监管点运维保障服务项目服务采购合同》(合同编号:****;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999.85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贰拾贰万捌仟玖佰玖拾玖元捌角伍分整,以下简称原合同)。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7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 地址:**市** 联系电话:150****9278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保障中心 地址:**市**区景**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141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