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高新区智慧产业园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院内5栋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0日 15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高新区智慧产业园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10.8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0.8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同施工工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0日 至 2023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院内5栋二楼)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高新区智慧产业园项目监理****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银行贷款,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高新区智慧产业园项目监理(项目编号:ZZHXGC-2023-1109);
2.2 建设地点:**高新区**路东侧;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74457㎡(约111.69亩),项目总建筑面积70216.69㎡,其中智慧生产厂房建筑面积48669.81㎡、****中心7487.17㎡、综合楼12781.95㎡、门卫室30.06㎡、垃圾站39㎡、地下室面积1208.70㎡,****广场硬化、绿化、亮化、通信、电力、给排水、消防及相关智能软硬设施建设等配套工程。
2.4 招标金额:本项目采用费率招标方式进行,监理费估算上限价为410.86万元,结算金额以财评金额*中标费率作为结算依据。
2.5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2.6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保修;
2.8 招标范围:对**高新区智慧产业园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2.9 包段划分:一个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需具备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被授权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响应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3.2 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非招标方式实施细则》中的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评审。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供。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即日起至2023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时间),携带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一套(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查验原件),到********政府院内5栋二楼)报名,只有上述资料齐全且符合本公告第3条规定的潜在投标人才允许购买招标文件。(★)
6.2 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须向招标人留下通讯联系方式。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保持畅通(包括节假日和休息时间),以保证往来函件(通知、澄清等)能及时告知投标人并保证能即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购买招标文件时缴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管机构监督。监督机构为:****纪检组。
9.联系方式采购人:****
地 址:**市高新区涟商总部8楼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153****383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政府院内5栋二楼
联系人:蒋先生
电话:133****1556
2023年11月10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高新区涟商总部8楼
联系方式:罗先生 153****38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政府院内5栋302房
联系方式:蒋先生 133****1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 153****3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