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电梯维保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街道华宇**府四期转角写字楼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1日 0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电梯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1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21台电梯进行开展维保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及说明”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产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供应商。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为 / %(工程类项目为 / %)。③监狱企业须供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④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含B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中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证项目中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1日 至 2023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街道华宇**府四期转角写字楼3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 09点00分(**时间)
地点:****开标室(**市**街道华宇**府四期转角写字楼3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1日 09点00分(**时间)
地点:****开标室(**市**街道华宇**府四期转角写字楼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1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
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09时00分(**时间)(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磋商保证金的形式:磋商保证金必须从****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到****账户,其它形式的磋商保证金概不接受。磋商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银行电子鲜章的保证金回执证明(复印件)附于响应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1.1银行转账
银行转账的收款账号和户名: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银行账号:530********900001331
联系电话:0876-****809
1.2保证金的退还
保证金退还: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办理保证金手续时,****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响应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
(4)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人无故放弃成交项目或无不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拒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6)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发布公告的媒介
2.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上发布公告。
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办事处高登社区团山路6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876-****7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街道华宇**府四期转角写字楼3楼
联系方式:刘光东 0876-****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光东
电 话: 0876-****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