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人:****
地 址: **市**区民主路6-8号都市华庭A座1310号
法定代表人:张** 联系电话:137****0123
我公司于2023年11月6****公司以快递方式送达的关于计量标准设备采购(项目编号:****)的质疑函原件,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法》(财政部第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现予以受理。
****公司质疑函中所提及的质疑事项,我公司高度重视,并于接到质疑函的同一时间,将该质疑函报送采购人。****公司所质疑的事项,现作出答复如下:
贵公司质疑事项:中标供应商****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贵公司事实依据:标项名称:计量标准设备采购,序号26,标的名称:生命体征模拟仪,该公司投标产品品牌::华瑞奥利科,规格型号:vPad-A1。该产品实际为加拿大Datrend SystemsInc.Datrend公司生产,系进口产品。
该公司虚构品牌“华瑞奥利科”为国产产品,因此投标时不用提供进口品牌的原厂商或
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出具授权函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依据****关于计量标准设备采购(GLZC2023-G1-990534-0BGC)更正公告: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的“ⅡI,项目需求一览表”第26项号货物“生命体征模拟仪”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内容增加第五点要求,内容如下:“五、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投标人于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原厂商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出具授权函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投标无效;如所投产品为国产产品,验收时必须
提供所投产品原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授权函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验收。”。
vPad-A1生命体征模拟仪,该产品实际为加拿大Datrend SystemsInc.公司制造产品。请参考**华瑞奥****公司网站www.alk-se.****.cn/?c=about id=13, Datrend Systems Inc,产品网站www.****.com/product/vpad-al/.。
贵公司法律依据:依据《****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
****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质疑答复:
****公司反映质疑事项的问题进行调查后答复如下:
经核实,****公司所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表”中所投第26项号货物名称“生命体征模拟仪”产品的生产厂家一栏为:**华瑞奥****公司;品牌一栏为:华瑞奥利科;规格型号一栏为:vPad-A1。****委员会评审时认定其所投货物“生命体征模拟仪”为国产产品投标。另针对质疑人提出的中标人虚构品牌“华瑞奥利科”为国产产品一事,我公司经咨询**华瑞奥****公司,该公司证明“华瑞奥利科生命体征模拟仪型号vPad-A1”为其自有生产品牌,没有存在质疑人所说的“中标人虚构品牌“华瑞奥利科”为国产产品”的情况。
综上所述,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事项”的结论,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的程序进行,全程电子监督,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评审过程合法有效。
如你公司不满意本回复的,可在收到本《质疑答复函》十五个工作****财政局****管理部门投诉。****公司工作的大力支持,****公司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采购代理机构:****
答复日期:2023年11月10日
联系人:刘芳芳、秦志伟 电话:0773-****907 传真:0773-****912
地址:********公司(****市**区穿山街道办莫家里二路文化室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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