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统筹区公有物业屋顶光伏**盘活存量资产项目 | ||
ZHJYZB202****0001 | ||
****交易中心 | ||
正常公告 |
**火炬统筹区公有物业屋顶光伏**盘活存量资产项目招标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火炬统筹区公有物业屋顶光伏**盘活存量资产项目(招标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火炬统筹区公有物业屋顶光伏**盘活存量资产项目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
1.资金预算:有偿使用权价格¥****0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仟贰佰万元整),最终以投资人中标价格为准。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项目内容:
1.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有偿使用范围为**火炬统筹区公有物业屋顶光伏**,包括目前已统计存量屋顶**以及未来新增的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可控屋顶**。未来新增的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可控屋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有偿使用者,****开发区医院、学校、****政府控制建筑屋顶。
项目****开发区管委会的授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有偿使用者,并与有偿使用者签订有偿使用协议,约定****政府控制屋顶光伏项目设施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为项目有偿使用区域提供光伏发电服务,并享有获取收益的权利。
在本项目服务范围内,项目实施机构授予有偿使用者对**区域的经营权系独家的、排他的权利。除非依照有偿使用协议约定提前终止的,项目实施机构承诺不擅自收回经营权、不减少经营权的内容、不再将经营权授予任何第三方。
本项目有偿使用期限共计为30年,从监理工程师签署首批屋顶光伏开工令之日起算。其中建设期2年,从监理工程师签署首批屋顶光伏开工令之日起,至全部屋顶光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运营期28年,自建设期结束次日起至有偿使用期结束之日止,因招标人原因导致建设期延期的,有偿使用总期限相应顺延。
项目可分批建设,****电站建设完成后立即进行验收,由有偿使用者、电网企业进行并网验收及调试,验收调试通过后,有偿使用者与用电单位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与电网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并网运行。项目整体完成并网验收和调试,并网运行,同时完成竣工验收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自竣工验收次日起至有偿使用期满。
有偿使用者应在项目建设期内全部完成建设,逾期未完成实施单位有权无偿收回有偿使用权。
本项目建设周期拟定为2023年12月-2025年11月。
五、合格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说明:①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结果为准。②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0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③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④如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须在“**省公共**交易平台门户网站(https://ygp.****.cn/#/442000/index)”或“**市公共**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www.****.cn/service/login)→综合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成功。
六、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 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6日17时30分内登录“**省公共**交易平台门户网站(https://ygp.****.cn/#/442000/index)”或“**市公共**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www.****.cn/service/login)→综合交易系统”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1.项目采用系统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方式。请各潜在供应商/投标人登录**省公共**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按照《**市公共**交易平台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完成注册登记工作,并办理数字证书,网址详见:
(1)登录**省公共**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查看《**市公共**交易平台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网址:https://ygp.****.cn/#/442000/fwzn/detail?id=163********65921282);
(2) 《**市公共**交易数字证书办理指引》:
https://ygp.****.cn/#/442000/fwzn/detail?id=220********9615488。综合收件窗口咨询电话:0760-****7167、0760-****1782;
(3)使用粤商通移动CA进行用户注册或新增绑定的操作详见**省公共**交易平台门户网站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
2.已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使用企业数字证书或粤商通移动CA等方式登录“**省公共**交易平台门户网站(https://ygp.****.cn/#/442000/index)”或“**市公共**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www.****.cn/service/login)→综合交易系统”完成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和确认投标等操作。
具体请按《综合交易招标采购管理-投标企业操作手册2023.2》(网址:https://ygp.****.cn/#/442000/fwzn/detail?id=107********0932864)完成获取有效的招标/采购文件的工作。
七、答疑时间:投标人/供应商如有疑问,请于 2023年 11月 16日17时30分前在**市公共**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www.****.cn/service/login)→****管理处提出。
八、答疑回复时间:2023年 11月17 日17时 00 分前将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在“**省公共**交易平台门户网站(https://ygp.****.cn/#/442000/jygg)→其他交易→综合交易→交易答疑澄清”或“**市公共**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s://www.****.cn/)→综合交易→交易答疑澄清栏”发布答疑公告,请各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查看或下载。
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按(综合交易)网上缴纳保证金通知书 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 50000.00 元(大写: 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人/供应商应在 2023年12月4日9时30分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账号由投标人/供应商通过综合交易系统申请并按照缴纳保证金通知书上内容缴纳。如以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登入综合交易系统,在“保证金管理--缴纳保证金”栏目页面,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提交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电子保函办理的申请流程及操作指引详见《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综合交易系统部分)》:https://ygp.****.cn/#/442000/fwzn/detail?id=107********3781504。
十、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4日9时 30分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23年12 月4日9 时 30分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评标地点: 本项目****交易中心现场组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抵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可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www.****.cn/service/login)→“综合交易系统”→“参与项目”→“网上开标”栏目查看项目开标过程,依法提出开标异议。
十三、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监管部门联系方式及地址。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孙工
电 话:158 8989 4377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段工、陈工
电 话:020-****3598
传 真:020-****3598
3.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中****开发区财政局
联系人: 刘工
电 话:0760-****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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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11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