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类】中国电建水电七局茶花岭砂石加工系统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工程类】中国电**电七局茶花岭砂石加工系统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地区:** - ** 发布日期:2023-11-09
招标公告 | |||||||||||||||||||||||||||||||||||||||||||||||||||||
中国电**电七局茶花岭砂石加工系统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D110********12063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中电建**县茶花岭绿色建材综合利用项目 已由**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建管平台以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茶花岭砂石加工系统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建设地点:****县340°方向直距约13km****林场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设计年生产能力为980万t,处理能力为2300t/h,共计四种产品,主要为0-5mm机制砂、5-10mm、10-20mm、20-31.5mm四种产品。 2.3 项目工期:365天,计划开始日期:2023年12月13日。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总承包,主要包括砂石加工系统建设施工、胶带机廊道建设施工、砂石系统至首采平台道路建设施工,系统附属设施建设施工,智慧管理系统建设、高压外电工程建设施工,以及部分发包人要求的其他工作等。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 2.6.1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其他专业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以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身份承担过建筑骨料/人工骨料加工系统施工;(2)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1年以上矿山或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经历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有要求,要求近 10年(200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承建过1个及以上成品生产能力350t/h及以上规模的人工砂石加工系统,包括已完工或在建/在运行项目。须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等证明材料(合同应含首页、签字盖章面及合同范围等关键信息的页面),否则按无效处理。 3.1.4 信誉要求: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以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身份承担过建筑骨料/人工骨料加工系统施工;(2)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1年以上矿山或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经历 3.1.6 中标人数:1 3.2 其他要求:(1****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的结果为准)。 (2)投标人不****集团****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承包商系统 https://bid.****.cn/Contractor/login 进行投标人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提示:进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项目需领取CA数字证书)。完成投标人注册后,请于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7日23:59时止(**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建交易系统”,明确所投项目和所投标段,获取招标文件。线下不予受理。 4.2 未按招标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2 未按本招标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4.4 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时退还。由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押金后0日内寄送。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1日 10时00分整(**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人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或者资格预审未通过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cn)、《中国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gc-zb.com/)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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