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的****危房改造项目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后审。
2、****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规模:限价456207.49元。本项目位于****。
(3)计划工期:施工总工期为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4)安全目标: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4、本次招标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危房改造项目,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5.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如下:
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5.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7)根据《****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6、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7、本项目采用线下见面开标形式,各潜在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文件带至规定地点参与投标。请各潜在投标人充分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8、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无需另外进行网上报名,各投标人须在2023年11月 21日 09时 30分以前将文件送至**市**湾商务大厦427室(以送达签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材料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资料公布的网站“通****示范区官网”。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11、评标办法:最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151****477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经济开发区地秀路757号
联系人:赵工
电话:135****6029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