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实验室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正常 |
**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实验室 | ||
招标项目名称 | ********实验室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实验室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省**市广清经济特别**区广佛(**)产业园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家和省财政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根据发包人招标文件、初步设计文件、设计任务书和工程管理要求,负责********实验室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 ||
招标内容 | ********实验室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实验室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省投资项目代码(****)(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实验室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省**市广清经济特别**区广佛(**)产业园 2.3建设规模:建设规划占地约174亩,建筑面积约为70590平方米,****实验室楼约37300平方米,****中心约5793平方米,科研中心约23770平方米,动力中心约3727平方米。建筑高度最大为23.8米,单跨跨度最大为30.5米。 2.4计划工期: 总工期控制目标:1624日历天(含设计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年12月20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4年3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5月30日 2.5招标范围: 2.5.1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2招标内容:根据发包人招标文件、初步设计文件、设计任务书和工程管理要求,负责********实验室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5.2.1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 本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已完成,本合同的设计内容是从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始的设计工作。具体包括:与初步设计单位的工作衔接及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1)负责本项目临水临电(含红线外接驳)、外水外电(含红线外接驳)、燃气工程等专业设计; (2)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项目立项中包含的建筑、装修、结构、基坑支护、人防工程、室内及室外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含特殊消防)、智能化、实验室专项专业设计、****广场、海绵城市、绿色建筑、节能设计、管线综合规划、幕墙、环保、市政、道路(含规划道路)、景观绿化、标识设计、泛光照明等专业设计。 (3)如承包人不具备项目中各专业部分的相应资质,承包人应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专业分包给具备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并签订分包合同,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禁止分包。 (4)配合施工图审查(如需)、专业报建、配合办理CNAS认可手续等。 (5)BIM技术运用:本项目在设计阶段要求运用BIM技术,利用BIM模块进行参数化设计、**能耗分析、交通线规划、管线优化、结构分析、风向分析、环境分析、造价分析等;并利用BIM建模来优化设计、保证有效衔接施工管理工作,如发包人要求组织BIM专家评审,相关费用不再另行支付。 2.5.2.2项目施工阶段 工艺施工和总承包施工划分界面:划分原则是①动力中心属总承包施工②****中心外均遵循核心实验区(实验区及配套辅助用房)属工艺施工,除核心实验区外属总承包施工的原则进行划分。 总承包施工涵盖建筑外装、除核心实验区外的公区部分内装(普装区)、主体结构、预留预埋、消防工程、雨水工程、变配电室、柴发机房、锅炉房、室外场地景观等。 工艺施工涵盖核心实验区的全部工程(包括内装、设备及机电管线(涵盖除其他部分施工范围外的其他为实验区服务的所有设备及末端管线)、穿墙密封、净化工艺等)。 总承包和工艺施工可根据实际情况微调,如有争议,以发包人意见为准。 (1)负责本项目临水临电(含红线外接驳)、外水外电(含红线外接驳)等工程的施工工作; (2)负责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管线探测及管线迁移工作; (3)负责立项及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精装修工程、园林绿化、消防工程、****实验室管理、应急、对讲、监控、门禁、安防、巡更、停车场管理及标识等)、实验室工艺相关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电梯采购与安装、人防安装工程、户外有线电视、燃气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防雷工程、白蚁防治工程等; (4)负责预算、结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并负责送审、配合评审工作,设计变更(含造价分析)及设计人员现场技术指导等工作; (5)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报监、报建、报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临水临电、水电气等专业报建报装、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环保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卫生验收、永久排水许可证、节能验收、质量验收、规划验收、永久用电用水验收等工作,并支付办理上述工作中应由承包人承担的费用; (6)完成按有关规定应由承包人负责的检验监测工作,及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工作; (7)负责施工期间至移交前的场地管理、保安、保洁、防噪音、防扬尘及绿化养护等管理工作;负责设置卫生垃圾池和建筑垃圾外运工作;负责设置施工污水收集过滤系统,保证污水排放不得影响周边环境;配合发包人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对场地进行清扫和布置; (8)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场地围蔽施工及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移交前的保修维护工作(该部分费用包含在承包人合同价款中); (9)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包括结算资料整理汇总、竣工图编制及竣工图签审及规划验收电子报批文件的办理、档案资料的移交****档案馆及学校);在本工程范围内工程资料正式移交给发包人及相关建设主管部门之前所产生的费用均包括在承包人合同价款中; (10)BIM技术运用:本项目在施工阶段也要求充分运用BIM技术,利用BIM模块进行施工模拟、方案优化、施工安全、进度控制、造价分析、实时反馈、工程自动化、供应链管理、场地布局规划、建筑垃圾处理等。项目结束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真实准确的竣工BIM文件,包括BIM模型、BIM应用资料和相关数据文本等。项目中的BIM模型成果及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含BIM模型软硬件)都归本项目业主单位所有。质保期内,配合发包人提供匹配运维平台的智能化资料录入。如发包人要求组织BIM专家评审,相关费用不再另行支付。 (11)配合办理CNAS认可手续。 (12)乙方应自己实施、完成合同工程的主体结构。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将其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方,也不得将合同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方。如依法需要分包,乙方应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分包给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并签订分包合同。 2.5.3承包方式: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有关资料及说明等对本项目实施设计施工总承包:包设计,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通水、包通电、包通燃气、包通讯、包移交、包结算、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包竣工图编制(须满足规划等各专项验收要求)等],包控制投资、包发包人所负责的报批报建。合同价款根据招标文件和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计价和结算。 2.6质量标准: 2.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11)、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生物安全领域反恐怖防范要求 第1部分:****实验室》(GA1802.1-2022****实验室相关检测、评审及验收。 2.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一次性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11)、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生物安全领域反恐怖防范要求 第1部分:****实验室》(GA1802.1-2022****实验室相关检测、评审及验收。 2.7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5568.16万元; 其中: 2.7.1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422.64万元; 2.7.2**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103925万元(其中:总承包**工程费暂定为50525万元;工艺**工程费暂定为53400万元。) 2.7.3 BIM应用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220.52万元。 注:投标人的投标总价或工程设计费或总承包**工程费或工艺**工程费或BIM应用费用超过上述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3.1.1和3.1.2资质: 3.1.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事务所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外国或**、**的设计企业如单独参与设计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设计。******设计部分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设计。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 证照分离 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填写。 ②**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cn/xxgk/wjtz/content/post\_****220.html)确定。**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 3.1.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 证照分离 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的要求设置。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工艺施工单位+1家总承包施工单位或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如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总承包施工任务方(3家联合体时)或联合体中承担全部施工任务方(2家联合体时)为主办方,其余成员为成员方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2.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4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须同时附上截止投标前近一个月(2023年10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无社保证明的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返聘合同,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公司等分支机构)缴纳。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上述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3.2.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各方分别提供;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由主办方提供;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定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要求: 3.3.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主办方提供)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同时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等相关规定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字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字或与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3.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的人员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壹级注册建筑师的**专业人士。 注:**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cn/xxgk/wjtz/content/post\_****220.html)确定。 3.3.3施工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主办方提供)的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3.4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主办方提供)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4.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4.3投标人业绩要求(设计、施工业绩均须提供): 3.4.3.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的设计业绩(若联合体投标,设计业绩由承担本项目的设计任务方提供)。 注:①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是指总投资金额 6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包括单独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设计部分业绩)。 ②投标人须同时提供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不含补充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业主证明的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③完成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业主证明的时间为准,业绩特征须在以上扫描件中体现,如不能体现须提供其他能证明业绩特征(金额)的资料扫描件。 3.4.3.2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若联合体投标,施工业绩由主办方提供)。 注:①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指合同金额 6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包括工程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等项目中的施工部分业绩)。 ②投标人须同时提供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不含补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包括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工程完工证明)的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③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为准,业绩特征须在以上扫描件中体现,如不能体现须提供经业主确认的业绩证明等相关资料。 3.4.4投标人已按照本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4.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息登记和人员在册登记情况应与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分工对应) 3.4.6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7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4.8投标人须在******管理局办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为:B级或以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需为诚信档案的在册人员(提供有效的**市建设行业市场监管和诚信管理系统网页诚信等级及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截图,截图能显示到投标单位名称及相关信息。对未能在线办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人员信息变更的企业,按****建设局2023年5月30日发布的 关于阶段性调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企业信息登记及人员信息变更办理要求的通知 的规定提供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省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人员信息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4.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未被查询到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注:查询要求: 裁判日期 选项统一以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同1日为开始日、以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1日为终止日进行查询,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日期算起;投标人企业名称在最近三年内变更的,应同时查询变更前企业名称。 以 当事人 为选项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进行查询; 案由 选项中投标人查询 单位行贿罪 1项罪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查询 行贿罪 、 对单位行贿罪 、 介绍贿赂罪 3项罪名。 ④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必须单独检索,不允许单位与个人、或两人以上(含两人)同时检索。 ⑤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按前述要求进行查询。(联合体成员的查询截图可以加盖联合体主办方公章即可) ⑥如检索出现姓名相同但非本人的结果,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3日12时00分至2023年12月04日10时00分(**时间,下****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投标****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视为送达给所有投标人。 4.2本项目属涉密项目,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概念性规划、初步设计资料涉密,相关资料采用纸质文件方式发给投标人,投标人不得有擅自打印、拷贝、宣传及其他有可能泄露本项目相关信息的行为。投标人需在领取资料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资料押金人民币10万元整。开标结束当日投标人退还相关资料的所有纸质文件,招标人核对资料无损坏或丢失并无外泄情况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原路退还资料押金,如相关资料丢失,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押金并保留追究投标人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相关资料领取手续: 投标人进行网上登记成功并缴费后应提前12小时联系招标人确认具体领取时间,领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法定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 17:00,联系方式:李老师****3719、****5165;领取地址:**市**区新港西路135号****486栋205室。 领取时须递交以下资料至招标人:①交易系统的投标登记网页截图;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③资料押金缴费凭证。 资料押金收取账户: 收款人:**** 开户银行:**银行森保支行 帐号:800********3015 转账备注:项目名称 注:缴纳方式为电汇或转账。 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资格后审,****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含定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自2023年11月13日12时00分至2023年12月04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投标文件(含定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含定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11月14日0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4日10时00分。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含定标文件)。递交文件前,****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投标登记)。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含定标文件)上传后,****公司****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2.2递交投标文件(含定标文件)备用U盘及纸质定标文件时间地点: 2023年12月04日09时45分至2023年12月04日10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含定标文件)备用U盘及纸质定标文件地点:****中心第10开标室。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把备用U盘(2个)及纸质定标文件(1份)送至指定开标室,备用U盘及纸质定标文件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U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含定标文件),****公司****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送达的备用U盘及纸质定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登记、递交投标文件(含定标文件)、开标时****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 建设工程 专栏中的 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 ,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递交投标文件(含定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含定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含定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cn/logi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公共**交易网发布。 7. 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含定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8.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8. 其他事项: 8.1前期服务机构:****研究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国****公司(概念性规划、项目建议书、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注: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在招标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8.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8.3投标经济补偿:不补偿。 9.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0-****3719 联系地址:**省**市新港西路135号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任工 联系电话:020-****0932-8008 联系地址:**省**市**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自编B1栋12层 招标监督机构:广清经济特别**区广****管理委员会 投诉电话:0763-****707 联系地址:**省**市**县汤塘镇**村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异议受理电话:020-****3719; 地址:**省**市新港西路135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我方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我方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方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我方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我方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 (5)为本招标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 (6)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8)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5)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严重违约 ****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最近三年 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我方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我方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我方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或有返聘合同的退休返聘人员,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 挂证 违法违规行为。 六、我方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我方承诺,切实落实《****建设部 ****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建设部、****保障部关于修改的通知》(建市〔2022〕59号)、《****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清建〔2021〕56号)《**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关于印发的通知》 (清人社[2014]250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的通知》(清人社〔2020〕123 号)、关于印发《**市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清人社 [2021] 78 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方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或遵守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我方的统一管理,并对我方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方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我方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我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的联合体各方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 无 。) 九、我方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 一不准进、三不准出 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我方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我方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我方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我方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注:联合体投标的, 声明企业 一栏需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参考格式表示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二: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各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含定标文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若中标,本联合体各单位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施工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含定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含定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联合体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定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本联合体各单位共同编制,本联合体各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含定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4、联合体各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除负责本工程的 (填写详细工作内容)外,还应负责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 (填写详细工作内容)等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③ (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 (填写详细工作内容)等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p; p;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格式仅供参考,投标单位可根据需要自行调整。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 ||
工期(交货期) | 1624 | ||
最高投标限价 | ****6816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招标文件由投标****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11-13 12: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12-04 10:0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12-04 10: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含定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含定标文件)备用U盘及纸质定标文件地点:****中心第10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电子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3-12-04 10:00:00 开标地点:****中心第10开标室 |
公告发布媒介 |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 | 办公地址 | **省**市新港西路135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老师 | 联系电话 | 020-****3719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办公地址 | **省**市**区华观路明旭街1****广场B1-2栋4楼402室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任工 | 联系电话 | 020-****0932-8008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清经济特别**区广****管理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63-****707 |
发布责任人 |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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