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公明中心区、下村社区清扫清运公厕一体化服务(二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市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略)拟对光明区公明中心区、下村社区清扫清运公厕一体化服务(二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光明区公明中心区、下村社区清扫清运公厕一体化服务(二次) 合同金额(元):(略) 中标供应商:(略)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原合同服务期为2022年11月25日起至2023年11月24日止,现因我街道“(略),未能如期完成(略),原合同服务期限**6个月,服务期(略)。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1.光明区将推进“城管业务一体化”,原则上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养等环卫类服务内容需纳入街道“城管业务一体化”招标范围,由于相关管养测绘数据量大,致使我街道“城(略),未能如期完成招(略),为此我办申请**上述清扫清运公厕一体化服务合同期限,延期时间为六个月。 |
征求意见期限:从(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合同备案机构:**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