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河北省县储粮竞价采购交易公告(第一百八十八场)
(略)于2023年11月16日通过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组织**省县储粮竞价采购交易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略)
交易时间:2023年11月16日上午(10:45)
采购单位、品种及数量:**县粮食局南寺郎固粮站采购2023年产一等小麦4114.618吨。
本次交易为实际存储地点散粮汽车板交货价格,无入库费,无水杂增扣量。
采购标的物及具体要求情况详见《11月16日**省县储粮竞价采购交易清单(第一百八十八场)》实际标的物数量、起报价以交易日标的安排为准。
二、交易准备
1、交易资金。保证金110元/吨(履约保证金100元/吨、交易保证金10元/吨)。交易会员须在交易前向(略)汇入保证金并注明(县)级储备粮采购交易保证金,汇款后请登录系统-用户中心-我的资金-交易账户明细-**市场查询余额确保有足额的保证金进行交易。请汇款时务必使用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时关联的绑定账户,否则会造成交易系统无法自动识别,不能实时到账,影响参与交易;使用非绑定账户汇款的,提交相关资料后原路退回至发出行,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由打款会员自行承担。汇款后应及时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客户端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如遇问题,请致电(略)或省农发行营业部。
单位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开户账号:(略)
2、交易方式。本次交易不开放交易大厅,请客户自行联网并采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新地储交易系统,卖方会员凭密钥登录系统后,点击“地方政策性粮”—“**市场”,选择“**(略)(交易前请会员自行阅读<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新地储交易系统操作流程>未按上述(略))。
三、交易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细则》及本公告所有内容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
四、履约结算
(一)请卖方提前(略),了解入库(略)。并详细阅读《(略),如有特殊需(略)。自主确定是否参与交易,并自行承担竞卖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
(二)合同付款截止日期及交割截止日期详见《11月16日**省县储粮竞价采购交易清单(第一百八十八场)》。买方必须于合同付款截止日期内(详见当期《交易清单》)将全额货款一次或分批汇入本公告指定银行账户。卖方供货时,买方需出具《入库通知单》,经买卖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库。买卖双方对已入库粮食(包括质量和数量)验收无误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验收确认单》,买卖双方可以多次或一次签署《验收确认单》。(略)收到《验收确认单》后2个工作日内将货款释放到卖方可用资金,会员申请出金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货款划入绑定的账户。
(三)交易成交后,卖方按合同成交总额的1‰向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手续费,未成交的不收取手续费。
五、其他事项
1、请参(略),一旦报名则视同认可以上条款所规定的内容。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如发生商务纠纷,则以《交易公告》、《**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2、《**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细则》、《交易授权书》等有关资料详见(略)网站(http://(略)cn/)。
六、(略)
交易中心交易业务部
电话:(略)、(略)
QQ业务群:(略)
交易(略)
电话:(略)
传真:(略)
省农发行营业部
电话:(略)
(略) 2023年11月13日
一、(略)
交易时间:2023年11月16日上午(10:45)
采购单位、品种及数量:**县粮食局南寺郎固粮站采购2023年产一等小麦4114.618吨。
本次交易为实际存储地点散粮汽车板交货价格,无入库费,无水杂增扣量。
采购标的物及具体要求情况详见《11月16日**省县储粮竞价采购交易清单(第一百八十八场)》实际标的物数量、起报价以交易日标的安排为准。
二、交易准备
1、交易资金。保证金110元/吨(履约保证金100元/吨、交易保证金10元/吨)。交易会员须在交易前向(略)汇入保证金并注明(县)级储备粮采购交易保证金,汇款后请登录系统-用户中心-我的资金-交易账户明细-**市场查询余额确保有足额的保证金进行交易。请汇款时务必使用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时关联的绑定账户,否则会造成交易系统无法自动识别,不能实时到账,影响参与交易;使用非绑定账户汇款的,提交相关资料后原路退回至发出行,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由打款会员自行承担。汇款后应及时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客户端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如遇问题,请致电(略)或省农发行营业部。
单位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开户账号:(略)
2、交易方式。本次交易不开放交易大厅,请客户自行联网并采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新地储交易系统,卖方会员凭密钥登录系统后,点击“地方政策性粮”—“**市场”,选择“**(略)(交易前请会员自行阅读<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新地储交易系统操作流程>未按上述(略))。
三、交易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细则》及本公告所有内容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
四、履约结算
(一)请卖方提前(略),了解入库(略)。并详细阅读《(略),如有特殊需(略)。自主确定是否参与交易,并自行承担竞卖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
(二)合同付款截止日期及交割截止日期详见《11月16日**省县储粮竞价采购交易清单(第一百八十八场)》。买方必须于合同付款截止日期内(详见当期《交易清单》)将全额货款一次或分批汇入本公告指定银行账户。卖方供货时,买方需出具《入库通知单》,经买卖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库。买卖双方对已入库粮食(包括质量和数量)验收无误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验收确认单》,买卖双方可以多次或一次签署《验收确认单》。(略)收到《验收确认单》后2个工作日内将货款释放到卖方可用资金,会员申请出金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货款划入绑定的账户。
(三)交易成交后,卖方按合同成交总额的1‰向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手续费,未成交的不收取手续费。
五、其他事项
1、请参(略),一旦报名则视同认可以上条款所规定的内容。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如发生商务纠纷,则以《交易公告》、《**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2、《**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细则》、《交易授权书》等有关资料详见(略)网站(http://(略)cn/)。
六、(略)
交易中心交易业务部
电话:(略)、(略)
QQ业务群:(略)
交易(略)
电话:(略)
传真:(略)
省农发行营业部
电话:(略)
(略)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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