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海恒集团新建项目第三方检测项目((略)
招标项目编号:(略)
招标(采购)方式:(略)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开标(采购)日期:(略)
标段(包)名称:海恒集团新建项目第三方检测项目(2023-2025)-2标段
标段(包)编号:(略)
海恒集团新建项目第三方检测项目(20(略))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略)
地址:(略)
投标费率:(略)
质量:(略)
工期:(略)
备注说明:(略)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 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潭路693号中德合作创新园9号楼
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地址:合肥市(略)(徽州大道与(略))六楼
项目负责人:杨训 联系电话:(略)
公示期:(略)7时30分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略)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 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略);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略)【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略)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略)
6、(略)。
异议人(略),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略))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略),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略)
3、异议材料(略)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略)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略)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略)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