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池塘标准化改造
和尾水治理项目的公告
****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2022—2023年部分中央和省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3〕84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选定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处理项目实施企业,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主体申报条件
企业原则上应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正常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项****人民政府发布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划定的养殖区、限养区内(设施渔业可在其它土地范围内,完成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的养殖企业、农民**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和个人。实施主体还需持有选址区域有效期内的《水域滩涂养殖证》,养殖池塘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养殖企业。
二、补助标准
%()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处理65亩,补助资金13万元。
三、资金支持环节
1、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开展池塘整形清淤、挖沟起垄、护坡道路、沟渠管道、管理用房、泵房泵站、进排水沟渠及管道、养殖设备及电力、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养殖水域环境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增氧控制系统、远程智能控制系统等相关项目的配套更**升级改造。
2.养殖尾水治理。开展复合人工湿地、“三池两坝”、底排吸污系统装置及养殖水槽、曝气增氧、精准投饲、生态沉淀过滤、鱼菜共生原位修复、渔稻共作等养殖尾水治理设施设备配套建设。
四、补助方式
补助项目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予以补助。
五、经济效益
通过实施项目,补齐渔业基础设施短板,加快渔业转型升级,实现养殖尾水**化利用和达标排放,水产养殖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机械化、智能化、清洁化水平明显提高。
愿意实施的企业可向****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9日。
联 系 人:皇甫鹏飞
联系电话:139******1528
申报地点:**县**华府商务楼东四楼水产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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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