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总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 限高(米) | 绿地率(%) | ||||||||
450****02203GB00002 | **县华兰镇C20-3地块 | 2117.66 | 公用设施用地 | 0.08≤容积率≤1.0 | ≤45% | ≤50 | ≥20 | 50 | 51 | 1 | 51 |
450****02203GB00003 | **县华兰镇C20-4地块 | 16102.01 | 公用设施用地 | 0.1≤容积率≤1.0 | ≤45% | ≤50 | ≥20 | 50 | 388 | 1 | 388 |
450****05209GB00949 | **县那琴乡C20-5地块 | 15723.27 | 公用设施用地 | 0.1≤容积率≤1.0 | ≤45% | ≤50 | ≥20 | 50 | 496 | 1 | 496 |
备注 | 现状土地条件出让;挂牌地块的其他指标要求详见地块规划控制指标图。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有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等不良用地行为的,不能参加此次土地挂牌出让活动的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共有份额由联合申请人在报名时约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2月11日****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3日至2023年12月11日****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12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12月11日17时00 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二楼拍卖大厅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3年12月3日08时00分至2023年12月13日10时00分。
招拍挂现场会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在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三)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四)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五) 竞得人应在宗地挂牌成交当日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30日内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六)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动工,动工后2年内竣工。
(七)挂牌出让土地涉及到的契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税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由竞得人缴纳,具体由税务部门和林业部门进行认定和征收。办理土地登记涉及的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和证书费等相关费用由竞得人另行缴纳。出让土地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单方承担。
(八)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书,即视为完全接受和认可出让方对挂牌出让土地条件的界定。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或来人来电咨询。
八、****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思阳镇民政路19号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770—****296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支行
银行账号:210********19501665
****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