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13 |
****中学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的财务工作,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运作安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国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政府****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方针;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障重点,兼顾一般。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任务。合理编制预算,统筹安排、节约使用各项资金,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学校财务活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客观反映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对学校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 学校财务活动在校长、财务分管负责人领导下,由财务科统一管理。
第五条 本办法****中学南、北校区。
第二章 预算管理
第六条 预算编制由财务科根据南北校区各处室提报的年度业务活动资**排情况和教学设备的需要等结合上年度资金****学校实际需要,编制、审核、汇总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第七条 预算执行贯彻积极稳妥的原则,按照全年预算计划,统筹兼顾、勤俭节约、保证重点,确保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
第八条 未纳入本年度预算安排的业务活动原则上不予以资金支持,特殊情况(指业务活动、基础建设、设备购置等)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 经费管理
第九条 管理原则
(一)统一管理。财务科统一管理各项经费,并审核记账。
(二)先批后用。公务性活动开支应按规定先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列支。
(三)不超预算。各类开支不得突破批准的年度预算,按年初预算数核定并报送分月用款计划,不得超进度开支。
(四)不超标准。严格按有关制度规定的标准控制各项开支,不得超标开支。
(五)专款专用。各类开支严格按批准的用途使用,不得改变资金用途。
第十条 收入管理。学校的各项收入应当全部纳入财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各处室的各项经济往来都应通过财务科办理。所有的收入都应开具财务票据、登记入账,不得截留、隐瞒、挪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坐支现金和私设**库。
第十一条 支出申请。下列各项经费支出应当先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执行。
(一)差旅费。由出差人员填写《****中学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审批单》(附件一),标明出差地区、事由、时间等。
1.学校行政领导由校长签字审批。
2.教师、职员由分管主任和分管副校长签字,校长审批。
3.审批单一式两份,一份报送分管处室备案,一份随差旅费报销单一起报送财务科办理报销手续。
(二)会议费、培训费。应根据年初预算安排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中学(培训)审批单》(附件三),列明会议(培训)名称、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会议(培训)对象、人数、会议(培训)预算、领导签字等内容。
(三)接待费。实行公函制度。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在安排公务接待活动前,填写《****中学公务接待审批单》(附件六),履行审批手续。
(四)公务考察费。根据预算安排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中学公务考察审批单》(附件八),列明公务考察时间、参加人员、考察地区、考察内容、行程及预算明细等事项。
(五)出国费用。由相关科室根据出访团组填报《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附件九),经校长批示后,出具审签意见。
(六)日常办公用品。由南校区总务处统一采购、保管,各处室按需要向总务处办理领用。****政府定点采购供货清单,并由政府定点采购单位盖章确认。
(七)工程款支付。预付款依据财政****政府投资项目合同评审备案表拨付,进度款由施工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根据工程进度提出用款申请,并提交审核盖章后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拨付。否则必须待工程竣工后,由教育局、财政局组织工程审计后按决算报告支付该工程款。
(八)业务活动支出。各项支出必须严格遵守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预先申报的原则。各处室的专项业务支出应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将支出预算报财务科审核,经分管财务领导和校长批准后实施。所有费用报销都应严格控制在规定额度内,超额支出部分不予报销。在资金结算中,各项费****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支付,减少现金结算。1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不得现金支付。
第十二条 支付方式
(一)现金支付范围。无法用公务卡支付的小额零星开支(原则上1000 元以内,含1000 元)。
(二)非现金支付范围。非经常性人员费用以外的大额开支(原则上1000 元以上),以财政直接支付、银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等方式支付,不得使用现金结算。出差住宿费和机票,如无特殊情况,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
第十三条 出差借款。原则上出差持公务卡消费,因特殊情况需要借款的,需要填写《现金借款单》(附件二),由借款人和分管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提前通知财务科办理支款手续。出差结束后7 日内报销并还款。
第四章 报销管理
第十四条 报销手续
(一)公务活动结束后7日内,到财务科办理报销。
(二)报销凭证须签字手续齐备,原始票据及各种费用清单必须真实、合法、完整。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工程、货物和服务,****政府采购,自行购买、****政府采购专章或验收报告的,不予报销。
(三)公务性活动费用报销需提供的资料原件:
1.差旅费需提供《****中学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审批单》、参加会议、培训的还应附会议通知、交通费和住宿费票据、POS 票等。不同单位人员一起出差,所有费用需要分开结算,按照各单位名称分开发票,公务卡消费各自刷卡,不得混用。
2.会议费、培训费需提供《****中学会议(培训)审批单》、通知、会议(培训)签到表(附件四)、定点饭店提供的原始明细单据、发票等,实行一会一结算。培训和会议中如有单独结算的讲课费、评审费,需出具由讲课教师签字的《劳务费(专家讲课费、评审费)签收单》(附件五),并尽量转账结算。
3.接待费需提供审批单、公函、公务接待清单(附件七)、发票等。公务接待清单由校长审签,内容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
4.公务考察费用需提供考察函和考察人员名单,****旅行社****旅行社签订的考察合同、正式发票及费用清单。费用清单包括交通费、租车费、住宿费、餐费及其他费用发票。
5.出国费用需提供出国任务批件、团组负责人签字的国外费用报销单等。费用报销单包括国际旅费、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公杂费及其他费用,并用中文注明具体内容。
(四)批准人和经办人要对各项费用的真实性负责,对未经批准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五条 报销标准及适用范围
(一)差旅费。根据《****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威财行〔2014〕5 号)的规定,执行标准如下:
1.差旅费范围。临时到**市区(**区、****开发区、****开发区、****开发区)以外地区(包括**区、**市、**市)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城市间交通费包括城市间往返交通费、订票费、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等。
2.交通工具。出差人员应按规定乘坐相应等级的交通工具并报校长批准。超出标准产生的费用个人自理。
差旅乘坐交通工具适用等级表:
交通工具 | 火车 (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 轮船 (不包括旅游船) | 飞机 |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
适用等级 | 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 三等舱 | 经济舱 | 凭据报销 |
3.报销标准。出差人员应当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住单间或者标准间;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照出差自然天数(日历)计算,包干使用。其中市内交通费标准均为80元/人﹒天。伙食补助费标准除**、**、**为120 元/人﹒天外,其他地区(城市)均为100 元/人﹒天。凭据报销。
差旅住宿费标准表:
地区(城市) | 住宿费 | ||||
住宿费标准 | 旺季地区 | 旺季期间 | 旺季上浮价 | ||
省内 | **市、**市、**市、**市、**市、**市、**市、**市、**市、**市、**市 | 380 | **市、**市、**市、**市 | 7-9月 | 450 |
**市、**市、**市、**市、**市、**市 | 360 | ||||
** | 全市 | 500 | |||
** | 6个中心**、**新区、**区、**区、**区、**区、**区、**区、**区、蓟县 | 380 | |||
**区 | 320 | ||||
** | **市、**市、**市、**市、**市、**市 | 350 | **市 | 7-9月、11-3月 | 525 |
**市 | 7-8月 | 500 | |||
**市 | 7-9月 | 580 | |||
其他地区 | 310 | ||||
** | **市、**市、**市 | 350 | |||
**市 | 330 | ||||
**市、**市、**市 | 310 | ||||
其他地区 | 240 | ||||
内 蒙 古 | **市 | 350 | |||
其他地区 | 320 | **市、**市、**市 | 7-9月 | 480 | |
**市 | 7-9月 | 400 | |||
** | 9-10月 | 480 | |||
** | **市 | 350 | |||
其他地区 | 330 | ||||
** | 全市 | 350 | 全市 | 7-9月 | 420 |
** | **市、**市、延边州、长**管理区 | 350 | **市、延边州、长**管理区 | 7-9月 | 420 |
其他地区 | 300 | ||||
** | **市 | 350 | **市 | 7-9月 | 420 |
其他地区 | 300 | **市、**市、**地区、**市、**市 | 6-8月 | 360 | |
** | 全市 | 500 | |||
** | **市、**市、**市、**市、**市 | 380 | |||
其他地区 | 360 | ||||
** | **市 | 400 | |||
其他地区 | 340 | ||||
** | 全市 | 350 | |||
** | 全省 | 350 | |||
** | **市、**市、****合实验区 | 380 | |||
其他地区 | 350 | ||||
** | 全市 | 400 | |||
** | 全省 | 350 | |||
** | **市 | 380 | |||
其他地区 | 330 | **市 | 4-5月上旬 | 500 | |
** | **市 | 350 | |||
其他地区 | 320 | ||||
** | **市 | 350 | |||
其他地区 | 330 | ||||
** | **市、**市、**市、**市、**市、**市 | 450 | |||
其他地区 | 420 | ||||
** | 全市 | 450 | |||
** | **市 | 350 | |||
其他地区 | 330 | **市、**市 | 1-2月、 | 430 | |
** | **市、三**、**市、**市、**市、**市、**市、**市、**县、**县、**县、**县、白**、**县、乐东县、陵水县、保亭县、琼中县、洋浦开发区 | 350 | **市、**市、 | 11-2月 | 450 |
**市、**市、 陵水县、保亭县 | 11-3月 | 450 | |||
**市 | 400 | **市 | 10-4月 | 480 | |
** | 9个中心**、北部新区 | 370 | |||
其他地区 | 300 | ||||
** | **市 | 370 | |||
**州、**州 | 330 | ||||
**市、**市、**市 | 320 | ||||
**市 | 300 | ||||
凉山州 | 330 | ||||
**市、**市、**市 | 310 | ||||
其他地区 | 300 | ||||
** | **市 | 370 | |||
其他地区 | 300 | ||||
** | **市、**州、**市、迪庆州、西双版纳州 | 380 | |||
其他地区 | 330 | ||||
** | **市 | 350 | **市 | 6-9月 | 530 |
其他地区 | 300 | 其他地区 | 6-9月 | 350 | |
** | **市 | 350 | |||
**市、**市 | 300 | ||||
杨凌区 | 260 | ||||
**市、**市 | 260 | ||||
**市、**市 | 260 | ||||
其他地区 | 230 | ||||
** | **市 | 350 | |||
其他地区 | 310 | ||||
** | **市 | 350 | **市 | 6-9月 | 530 |
**州、果洛州 | 300 | **州 | 5-9月 | 450 | |
海北州、黄南州 | 250 | 海北州、黄南州 | 5-9月 | 375 | |
**市、**州 | 250 | **市、**州 | 5-9月 | 375 | |
海西州 | 200 | 海西州 | 5-9月 | 300 | |
** | **市 | 350 | |||
其他地区 | 330 | ||||
** | **市 | 350 | |||
**市、**市、**州、伊犁州、**地区、博州、**市、**地区、**、**地区 | 340 | ||||
克州 | 320 | ||||
**地区、**地区、**地区 | 300 |
4.自理费用。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并由接待单位出具收取证明。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当向接待单位或者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并由接待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收取人出具收取证明。
5.市内交通费。下列情形不得报销市内交通费(特殊情况需说明):
①无住宿费票据或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等(往返除外);
②乘坐本单位公务用车出差;
③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未交纳乘车费用;
④无任何城市间交通票据(自驾车除外);
⑤公车接送。
6.伙食补助费。下列情形不得报销伙食补助费(特殊情况需说明):
①无住宿费票据或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等(往返除外);
②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用餐,未交纳用餐费用;
③自行用餐无餐费票据。
7.其他费用。到市外或各区市及其它单位(不含**市区)实习、工作锻练、支援工作等,在途期间的差旅费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在当地工作期间的差旅费执行驻地规定,费用由驻地单位承担。
(二)会议费。根据《****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威办发〔2014〕11 号)的规定,执行标准如下:
1.会议分类。根据会议举办的级别和范围,分为:
①二类会议。由市教育局组织、****政府名义召开的工作会议;
②三类会议。由局机关科室、局属各单位组织的部门综合性会议或专项性会议。
2.综合定额。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
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表 (单位:元/人﹒天)
3.数量控制。会议期一般不超过1天,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合计不超过1天。会议参会人员不超过150人,其中工作人员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0%以内。参会人员在50人以内的会议原则上在单位内部会议室召开。
4.规格要求。会议住宿以标准间为主;会议用餐安排自助餐或者工作餐,不提供高档菜肴及烟酒。
5.经费来源。会议费由召开单位承担,统一按规定报销,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嫁或者摊派。参会人员不应缴纳及报销会议主办方已负担费用的会议费。
(三)培训费。根据《****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威财行〔2014〕6 号)的规定,执行标准如下:
1.培训界定。教师培训是指各单位为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举办或组织参加的非学历培训,包括岗位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初任培训等。
2.综合定额。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
培训费综合定额标准表 (单位:元/人﹒天)
3.数量控制。15天以内的培训按照综合定额标准控制;超过15 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80%控制;超过30 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70%控制。上述天数含报到撤离时间,报到和撤离时间分别不超过1 天。组织培训的工作人员控制在参训人员数量的5%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人。
4.规格要求。住宿房间以标准间为主,培训住房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用餐安排工作餐,工作餐标准不得超过30元/餐.人,不得**档菜肴,不得提供烟酒;7 日以内的培训不得组织调研、考察、参观。资料费不得购置文件袋、笔、本等办公用品。
5.讲课费、评审费标准(税后)。副高、正高级技术职称、院士和**知名专家分别为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 元、2000 元、3000 元标准支付讲课费;各科室开展各类评选活动聘请专家评委,**本地专家、外地专家分别按每天300元、500 元标准支付评审费。邀请本系统内直接管理的干部、专家不得支付讲课费、评审费。
6.经费来源。培训费由培训举办单位承担,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在日常公用经费或专项经费中列支。参训人员不应缴纳及报销培训主办方已承担费用的培训费。
(四)接待费。根据《****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威办发〔2014〕10 号)的规定,执行标准如下:
1.接待规定。公务接待费实行公函制度,无公函的接待费不得报销。
2.食宿费标准。协助接待对象安排与其伙食补助标准相适应的自助餐、简餐或者份饭;住宿标准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厅局级及以下人员安排单间或者标准间;接待对象自行结算或支付食宿费。
3.工作餐安排。因工作需要可安排工作餐一次,工作餐应当注意节俭,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员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员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五)出国费。根据《关于转发的通知》(威办发〔2014〕2 号)的规定,参照不同的国别及地区,按相应的标准报销。
第五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2012〕71 号)等。由各校产分管理员负责实物管理,财务科负责资金管理。由总务处及校产总管理员监督实施。
第十七条 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前,总务处、电教处及其他处室应当根据存量资产的质量、结构和分布情况,提出下一年度拟购置资产的品名、数量及经费需求,经分管校长审核后报财务科备案,由校长办公会审批,以编制资产采购预算。
第十八条 购置固定资产时,由各处室提出购置申请,填报《****政府采购申请表》,经财务科审核后总务处统一采购,由校产总管理员办理资产入账手续后方可办理报销。
第十九条 无偿调入和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总校产管理员要及时办理资产入账手续,并提供资产相关资料,包括资产的名称、型号、价值、取得时间、取得方式等。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配置应与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相适应,并将调剂方式与购置方式相结合、资产配置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南北校区能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重新购置。工作人员退休、调出使用、保管的办公用品等固定资产应及时移交,由总务处、电教处统一接受重**排使用。
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盘点,总务处和财务科每学期要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确保固定资产帐实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相关处室要说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划转、出售、报废、内部处室间调配等,由总务处、财务科统一负责。资产处置前,需填报《****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由分管财务副校长签字,报校长审批后总务处方可按规定处置。处****中心审批,其中报废的电子类****中心统一处置。****中心盖章的审批表调整固定资产帐。
第六章 财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