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病理科技术服务项目(重发公告第2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通联路7号联东U谷**高新国际企业港三期13#-14#-15#(**高新园)
成交费率:49%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青****病理科技术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为****提供病理科技术平台建设服务、专业化的冷链物流服务平台建设服务及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服务 服务要求:****医院等级评审要求设置****病理科,完善病理科室布局及技术平台建设;在**县区域内建设符合样本运输安全要求的专业医学冷链物流网络,实现全程冷链运输,实时监控样本物流的轨迹及温度情况,以满足采购人样本冷链运输需求;为****病理科培养一批高水平、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梯队。 服务时间:3年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及采购需求相关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杜德志、羊礼荣、章启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根据总价,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 号)服务类计收;1042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蓉城镇陵阳路206号
联系方式:0566-****7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湖光路与雪霁路****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联系方式:0551-****8929或转66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51-****8929转6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