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平潭A区海上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2023年11月14日,我局受理**A区海上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27日(报告书:10个工作日;报告表:5个工作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公示内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审批局书面陈述、申辩;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审批局提出。
联系电话:0591-12345****审批局项目投资审批处
传 真:0591-****3760
通讯地址:****合实验区****中心7****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
邮 编:350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日期 | 环评报告 |
1 | **A区海上风电项目 | **省**岛北侧海域 | ****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2023-11 | 详见附件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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