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 疑 人: ****
地 址: **市五马**二巷27号
法定代表人: 叶润友
委托代理人: 尹婷 电话: 199****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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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公司送达的关于横州市电子政务外网三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的质疑函,我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已收悉。****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我公司高度重视,同时将该质疑函报送采购人,现受采购人委托,就贵公司质疑函中提出的质疑事项进行回复。具体内容如下:
质疑事项1:(内容详见附件)针对质疑事项1的答复如下:
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规定,采购单位可以根据项目的情况编制招标文件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的规定,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设置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质量相关的相关要求。
2、该评分项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而设置,本项目服务内容包含计算机应用系统软、硬件以及系统集成等内容,项目建设复杂,服务和保障要求高,评分项要求负责本项目的售后服务负责人具备项目集成技能、计算机应用和系统设计、分析等专业技能,是保证项目能够获得专业服务的关键,同时,评分项也没有忽略管理技能要求,要求售后服务负责人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就是对管理技能**求的直观体现,作为一名负责人,评分项选择对其综合能力进行评价是非常合理的。此外,此项要求只是加分项,并非实质性的要求和条件,能提供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均能获得进入相应得分档次的机会。不存在倾向于某一特定供应商的特定人员资质,评审办法并不具有唯一性、排他性。
3、该评分项总共四档,不同档位之间,在售后服务人员数量、质量以及售后服务内容等方面有明显的差距,且一档、二档、三档和四档,不同档位之间为递进关系,最低为一档,最高为四档,层次清晰、明了,不存在档次划分不合理的问题。
综上所述,该项质疑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
针对质疑事项2的答复如下:
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服务可以是综合评分法中的评分因素之一。对投标人的本地化服务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考查,可以更直观地反映出投标人在售后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差异,有助于形成公平合理的评标结论。
2、该评分项没有限定供应商设立本地化服务机构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本地化服务机构并非只有本地供应商才能提供,外省或外地供应商可以在本地设立网点、办事处、分公司等分支机构,或与本地供应商签订服务协议等多种方式提供本地化服务。贵公司说法显然不成立。
综上所述,该项质疑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
针对质疑事项3的答复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法》中第二章“第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中“(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规定,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3.1 资格证明文件组成”中已明确要求“3、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期间连续三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系政府采购法要求,评分方法实施方案分(满分18分)“二,三 四档(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投入项目实施人员相关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政府采购法****委员会切实核实投标人拟投入项目实施人员真实性的可靠措施,不具有偏向性,是切实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举措。该质疑意见违反法律精神、缺乏事实依据,并综上所述,对该项质疑予以驳回。
质疑事项4:(内容详见附件)针对质疑事项4的答复如下:
知名品牌产品是指实物质量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业前列、用户满意程度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根据一站式品牌/知识信息查询平台(https://www.****.com/)查询结果,在网络安全领域,知名品牌产品包括奇安信、深信服、华为、天融信、启明星辰、**三等众多品牌产品,贵公司关于“知名品牌产品定义是什么,含义不清,没有评判标准,无法量化的说法”显然不成立。(详见附件)
综上所述,该项质疑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
针对质疑事项5的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第二章第十九条规定: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本参数是根据业主实际需求调研进行设置,****公司设计,经过专家评审后形成实质参数,该要求为“****信息中心关于做好**电子政务外网运维管理系统对接的通知”中提出的相关要求“网络运维管理平台对全网网络设备、服务器、应用、存储、虚拟化平台等 IT **的运行状态及**指标进行监控和告警”,经询现有网络运维管理平台可根据“国家电子政务外网运维管理系统对接技术规范”提供对接接口,供异构厂商进行对接接入:(详见附件)
并且经过查询,国内主流厂商的管理平台,并不限于管理自家设备,因此质疑人仅凭该平台的生产厂商为迪普科技就认为该参数具有唯一性,事实依据不充分,举例如下:(详见附件)
**三
https://www.****.com/cn/Products_And_Solution/InterConnect/Products/Manage_And_Maintenance/Products/iMC/iMC/iMC-PLAT/?utm_term=IMC utm_content=DM22Q1007-WBD04
华为
https://e.huawei.com/cn/products/esight?from=search
锐捷
https://www.****.cn/cp/riil-rj/emotion/
综上所述质疑人所提供的事实依据不充分,市场调研不足,建议投诉供应商加强市场调研,选择合适的产品参与投标。因此,该项投诉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
针对质疑事项6的答复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本参数是根据业主实际需求调研进行设置,****公司设计,经过专家评审后形成实质参数,该项内容为符合采购人实际使用需求的合理性要求,并且是有三家以上品牌符合,质疑人仅经过官方网站查询查证就认为该参数为迪普科技独有,查证途径单一,并且迪普科技官网也未标注相关产品接口,质疑人如何确定迪普科技满足情况另一方面该产品为网络安全产品,目前主流网络安全厂商,如天融信、绿盟、奇安信等官网均无具体安全产品型号以及端口规格,因此仅凭部分官网查询作为事实依据不足,建议质疑供应商加强市场调研,选择合适的产品参与投标。综上所述,该项质疑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
质疑事项7:(内容详见附件)针对质疑事项7的答复如下:
质疑人仅通过官网查询就认定该参数为****公司独有,具有唯一性、排他性,查询途径单一,事实依据不足,例如深信服官网也对相关功能进行了描述:(详见附件)
其次,该参数并非实质性参数,经过市场调研,市面上存在三家品牌符合该参数,除迪普科技外,下述两个品牌及型号也满足所述参数:深信服OSM-1000-B1150、圣博润LanSecS-NK-100;建议质疑供应商增加信息获取渠道,加强市场调研,选择合适的产品参与投标。综上所述,该项质疑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
质疑事项8:(内容详见附件)针对质疑事项8的答复如下:
质疑人反馈该参数与迪普科技高度重合,严重违反招投标法,但实际上经过市场调研,宇视、迈普、H3C等厂商均具备相应的产品功能,功能描述各个厂家有所区别,并不能因为描述有重合即认为该参数具有唯一性,举例如下:
宇视:(详见附件)
迈普:(详见附件)
H3C:(详见附件)
建议质疑供应商增加信息获取渠道,加强市场调研,选择合适的产品参与投标。综上所述,该项质疑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
如贵公司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采购代理机构:****
日期: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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