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北正乡青石岭村东北1km灰岩矿等28处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县北正乡青石岭村东北1km灰岩矿等28处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审批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井行审招标核字(2023)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北正乡青石岭村东北1km灰岩矿等28处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项目监理
最高限价:45.22万元
招标范围:本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施工阶段、保修阶段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然**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投标人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按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按投标报名的时间先后顺序,只接受一家单位的申请。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11月15日00:00 时至 2023 年11月21日23:59 时,(**时间,下同),同时登录**市公共**交易网(http://www.****.cn)、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必须同时在两个平台上报名并下载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12月05日 09时 30 分。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使用投标人** CA 数字证书上传完成E招冀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同时在**公共**交易平台上传PDF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市公共**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其他1.未在**市公共**交易网注册登记投标人,请在**市公共**交易网进行注册登记,否则,相关业务不能办理。
2.未在 E 招冀成(http://www.****.com)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 E 招冀成平台首页“办事指南”中“E 招冀成标准版-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注册。 登录 E 招冀成平台、下载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 CA,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 CA 办理。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现场或在线办理流程参照“E 招冀成”首页“办事指南”中“CA 办理栏目;
3.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下载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8055/8058。潜在投标人如未在“E 招冀成平台(http://www.****.com)”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如因互相传阅导致无法正常制作投标文件的,自行承担责任。
4.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5.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8055/8058。
6.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王瑞青0311-****1936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县建设北路19号 地 址: ******路121号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张钰曼 联 系 人: 王瑞青
电 话: 0311-****3882 电 话: 0311-****193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监督单位:****审批局
电话:0311-****2017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办公室处理:
1.****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建设厅冀建建市【2020】68 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文件如下:**县北正乡青石岭村东北1km灰岩矿等28处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项目监理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