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资产管理,增加经济效益,经研究****发电站北向空地的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的物位置和面积:(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标的物 | 位置 | 面积 | 最低限价(元/年) | 备注 |
1 | ****电站北向 | 约11.847亩 | 119000 | / |
(具体标的物位置由意向承租人自行实地考察,实地考察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 -2023年11月28日,08:00-17:00)。
二、租赁期限:改造期三个月,租期五年,改造期不计入在租赁期内。装修期满后自动进入租期,如因招租人原因迟延交付场地的,承租人同意迟延开始使用,并不追究招租人迟延交付的责任。
三、租金:租金按年计算,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租金为意向承租人的竞价中标额,第四年、第五年的租金为在竞价中标额的基数上递增3%。
四、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价。
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五、招租办法:
详见招租文件。
六、招租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竞租者,请于2023年11月29日11时00分报名截止前,到**县南峰街道龙翔路216号购买招租文件并报名。
2.意向承租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招租人指定地点办理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意向承租人为企业法人或个体户的: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或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
3.招租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4.在竞价截止日期前,招租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七、竞价时间及地点
1.参加竞价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14时30分;
2.竞价地点为:**县南峰街道龙翔路216号 ;
3.逾期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竞价的,取消竞价资格。
八、联系方式
1.招 租 人:****
联 系 人:吴晓伟
联系电话:139****1701
2.招租代理:****
联 系 人:应维燕
联系电话:150****1269
3.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中心
联系人:泮先生
联系电话:0576-****5340
地址:**县环城南路500号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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