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规定,****政府批准,****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县P【2023】7号、P【2023】10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县政府授权,由****联合****公司组织实施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商住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县 P【2023】7号 | **县天城镇香山大道与武深连接线交叉口处 | 50652.1 (约合75.98亩) | 商住 | ≤5% | ≤2.0 | ≤35% | ≥35% | 商服40年 住宅70年 | 7000 | 1500万元 |
**县 P【2023】10号 | **县天城镇香山大道与武深连接线交叉口处 | 44168.8 (约合66.25亩) | 商住 | ≤5% | ≤2.0 | ≤35% | ≥35% | 商服40年 住宅70年 | 6100 | 1500万元 |
注:1、P【2023】7号地块建筑高度≤54米;P【2023】10号地块建筑高度≤54米,具体规划指标以****出具的规划指标为准。
2.地块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要求:竞得人需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和**市《关于进一步规划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配建公共服****政府。
3.****银行保函代替竞买保证金。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申请应明确联合竞买所涉及的企业出资比例、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受让人)。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提供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资料。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
****、****和****公司对本次拍卖出让地块不另行专门组织现场踏勘和情况介绍,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踏勘现场。
五、领取拍卖文件与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13日16:00时前到****或****公司获取拍卖文件。申请人应在**县发展大厦四楼向****提交书面申请,报名资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16: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或提交《银行保函信息确认函》的,具备申请条件的,****和****公司将在2023年12月13日下午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给其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拍卖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3年12月14日上午10:00时在**县发展****交易中心举行。
七、****银行账户:
(一)联系方式
(1)联系单位:****
联系地址:**省**县天城镇发展大厦四楼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15-****801
(2)联系单位:****公司
联系地址:**市**大道5号万通大厦703室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139****0300
****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
账 号:8201 0000 0011 36969
开 户 行:******银行**支行
行 号:402****0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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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