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信息分类:出让公告 | |
**** | 生成日期:2023-11-14 | |
巢自然资规公告,2023,21 | 有效性:有效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 失效时间:暂无 | |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第39号令)、《**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委员会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序 号 | 宗地 座落 | 地块 编号 | 四至 范围 | 土地 面积 (亩)以实测为准 | 规划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 绿 地率 | 建筑 密度 | 起始价 (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
1 | **市柘皋镇居巢大道以西、巢庙路以北 | **市CH202307号 | **居巢大道、南至现状支路、西至现状民房、北至现状空地 | 69.52 | 教育用地 | 50年 | 0.5< F< 1.5 | ≥20% | ≤30% | 71万元/亩 | 1300万 |
备注: 宗地面积以实测为准,宗地规划指标详见地块规划设计文件。
土地成交后,由****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竞得土地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中:
**市CH202307号地块竞买人须为法人。
三、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四、竞买登记
1、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2月4日,所有报名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意向竞买人须携带报名地块所要求的书面资料提交至****403室,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2、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17:00。交纳竞买保****财政局账户,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
3、竞买人须在竞买保证金缴纳后,应提交****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五、竞买须知
1、挂牌地点:****交易中心。挂牌日期为2023 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5日,挂牌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挂牌截止时间是2023年12月15日下午17时。具体场次安排另行通知。以上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竞买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公章、《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等资料准时到达现场。若竞买成功,竞得人与****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出让结果。
六、其他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自然**和规划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地块起始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2、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提交已认真查阅该地块相关资料,对地块现状(含地上、地面、地下现状,以及地块周边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围挡等基础配套现状,以及建筑物的规划要求与成本情况)已充分了解,且愿意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宗地移交确认书》,且不以对地块现状有异议为由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的承诺。
3、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的同时,竞得人须向地块所在地自然**和规划部门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将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诺内容为:愿意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合同约定义务,在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时,无条件接受出让人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同时提交书面承诺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4、**市CH202307号地块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按现状随同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出让处置;土地出让金中不含保留建筑物、构筑物等价款,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一个月内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价款2005.04****财政局账户,****政府负责建筑物、构筑物等移交。
5、竞得人负责对保留建筑物的质量、安全进行鉴定,如建筑物存在安全隐患,由竞得人自行采取除险加固等措施,并承担相关费用;建筑物符合质量安全后,属地政府相关部门予以配合办理划拨核实、竣工验收、不动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
6、土地成交后,竞得人须按《历史遗留房产项目消防确认工作机制》的通知(合建〔2022〕23号)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证件,属地相关部门予以配合,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支付。
7、竞买人在竞买申请书中自行选择明确成立法人单位的,竞得后应由竞得人与自然**和规划部门、****管委会三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予以明确。
8、竞得人同步修建配套建设项目,应由竞得人与自然**和规划部门、****政府三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明确:①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单独用地的,要在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和具体要求;规划设计条件不要求单独用地的,要在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建筑面积和具体要求。②同步修建的配套建设项目,建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要无****政府,不动产产权须直接****政府****管委会指定单位,涉及的所有税费由竞得人负责缴纳。
9、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30日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3个月内付清余款。
10、竞得人须无偿实施并管护地块所在城市道路路段绿线内的绿化。
11、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结构封顶)。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进行认定并处置。
12、竞得人须按《****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14〕12号)第一款规定按时向自然**和规划部门书面报告开工和竣工(结构封顶)相关事项,并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否则,自合政办〔2014〕12号规定的应报告时间之日起1年内,竞得人及其控股股东、****公司不得参与**市范围内其它地块的竞买。
13、竞得人在实施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和运营改造等时,须严格执行201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市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规定,以及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的绿色建筑等级以及技术指标要求。****政府****管委会****建设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14、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6〕37号)和规划方案要求配建规定数量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15、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加强**民用建筑设计方案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管理工作的通知》合规〔2014〕129号文件要求,满足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要求。
16、****中心在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竞得人办理土地现状移交手续。
****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发布的通知或公告为准。
****地址:**市**路436号 (**路与环城路**东北角)。
地块咨询、报名受理、出让文件领取电话:
张玉凤 0551-****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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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