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机场空管工程(新机场部分)工艺供电安装工程招标项目/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机场空管工程(新机场部分)工艺供电安装工程招标项目已由 ****管理局以 民航华北函【2020】20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民用航空****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 民航发展基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机场空管工程(新机场部分)工艺供电安装工程招标项目
2.2招标编号:****
2.3建设地点:**新机场
2.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机场空管工程(新机场部分)的一部分,工程内容为完成**新机场空管工程(新机场部分)塔台工作小区和空管工作小区的工艺供电设备(包含UPS电源系统、静态开关STS(160A)、静态开关STS(100A)、配电柜、电池管理系统、供电线缆)、直流电源系统等。
2.5 招标内容:
1、UPS、STS设备及其配套采购及工艺安装工程。
2、直流电源系统及其配套设备采购及工艺安装工程。
具体应完成的各项承包工作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基础并结合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统筹考虑。
2.6 计划工期:
工期:14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 5月 1 日,计划竣工时间:2024 年 12 月 31 日),以实际开工、竣工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4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备1个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的单个合同金额在800万元(含)以上的民航空管工程或机场弱电系统工程(含ups供配电)(业绩认定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系统截图等证明文件复印件,作为业绩认定依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要求投标时准备业绩原件资料备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质执业资格(民航机场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至2022****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为准。
3.7信誉要求:投标人在2020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8对投标人失信行为的要求:****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截止时间后的网页查询结果为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提出投标。
4.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 2023-11-15 14:00:00至 2023-11-21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进行投标登记②。
登记资料包括:
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等资料均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提示:投标人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n)网上完成注册和投标登记。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 2023-11-15 14:00:00至 2023-11-21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市**区霄云里2号楼****305室购买招标文件。或 请投标人于 2023-11-15 14:00:00至 2023-11-21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下载招标文件,并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购买纸版招标文件,并以纸版招标文件为准。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1,000.00元,技术资料等售价 0.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2-14 14:00:00,地点为 **市**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市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机场高速路6号 | 地 址: | **市**区霄云里2号 | |
邮 编: | / | 邮 编: | 100125 | |
联 系 人: | 赵杰(受理异议联系人:张彭) | 联 系 人: | 史海彪 | |
电 话: | 0471-****102(理异议联系电话:0471-****021) | 电 话: | 010-****4805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shihb@casc.****.cn | |
网 址: | / | 网 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银行****公司**电子城支行 | |
帐 号: | / | 帐 号: | 013********01017 |
日期:2023-11-15
注:
①资质的要求应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民航专业工程的资质规定,凡是民航专业工程资质范围内允许承担的工程内容,不得增加或采用非民航专业工程的资质要求。
②投标登记时间不得少于 5 日,无论采用何种登记方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向登记单位以书面形式出具登记确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