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开发区****处理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胜利西路387号
中标金额:130.38万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开发区****处理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开发区****处理厂****园区,项目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2万吨/天,现已完成设备调试,具备使用条件。****处理厂进出水的实际情况,本项目采用委托第三方运营管理方式,本项目服务费用的主要构成为:管理人员工资、日常化验费、日常设备维护保养费、运营管理服务费以及第三方检测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一年,采用为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服务到期前采购人根据服务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服务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晓光(组长)、郑黎明、任艳春、唐丽芳、许华利(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招标文件约定收取为叁万玖仟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县经投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186****9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怀****广场4号楼S501室
联系方式:159****233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孔德新(采购人代表)、王嫚嫚(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186****9313(采购人代表)、159****2336(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项目评审情况一览表
2.分项报价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