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11-15
**高新区标准厂房高效机房系统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县公共**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6:8099/)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8日10时(**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高新区标准厂房高效机房系统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价为5350.59万元
3.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082.72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论处。
4.采购需求:**高新区标准厂房高效机房系统采购项目包含设计、成套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培训、验收等配套智能控制系统,本项目高效冷水机房系统全年综合能效COP≥6.2,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
6.质保期:二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半年内的财务报表或者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经税务部门认可的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不少于三个月的)(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2促进残疾人福利单位发展;
2.3促进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3.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投标活动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2月7日,每天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县公共**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6:8099/)。
3.方式:网上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2月8日10时(**时间)。
2.投标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指定邮箱:****@qq.com。
3.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一楼不见面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等文件精神,全面逐步推行不见面投标开标等招投标活动,本项目开标方式更改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如因视频设备问题造成无法核实身份的,作无效标处理,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县公共**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3.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2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3.3如投标人不具备本项目中部分产品的施工资质,须经招标人同意后给具有专业资质单位施工。
4.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投标人通过‘腾讯视频会议’直播APP加入会议。
5.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6.如投标人不具备本项目中部分产品的施工资质,须经招标人同意后给具有专业资质单位施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南环路999号6楼
联系电话:0515-****339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路建设大厦三楼
联系电话:181****33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商 工
联系电话:181****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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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