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车古乡2023年度中央财政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车古乡2023年度中央财政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改革局以红县发改办〔2023〕282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涉农资金。****受****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次项目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车古乡2023年度中央财政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2.项目编号:****;
3.建设内容:改造加工车间1176.59平方米,其中1栋315.7平方米,2栋157.53平方米,3栋703.36平方米;室外附属设施:**消防水池水泵房255.78平方米,道路硬化233.63平方米,绿化312.57平方米,围墙240米,给水管网150米;购买设施设备等,具体详见第四章工程量清单;
4.工期:9个月(各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时间);
5.项目地点:**县车古乡;
6.招标控制价:¥****061.43元;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没处于财产被冻结状况(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3个月****银行电子****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未满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书);
1.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 信誉要求: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记录查询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负责查询、存档****委员会,若供应商弄虚作假一****政府采购活动。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相应承诺书或书面说明,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7.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相应承诺书或书面说明,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且注册在供应商本单位(在有效期内),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并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委托代理人于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7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时间,下同),在****(**市观澜街道华宇﹒**丽景小区29幢6号3-4层),持有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登记报名信息。以上证件必须是在年检有效期内。
5.2 谈判申请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六、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6.1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评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2日15:30时,地点为:**县迤萨镇**路123号。
6.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https://www./)上发布。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地址:**县车古乡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1****9445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观澜街道华宇﹒**丽景小区29幢6号3-4层
联 系人:杨波
联系电话:159****3014 0873-****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