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县公共载体户外广告特许经****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机构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编号:****
二、招标项目:**县公共载体户外广告特许经营项目
三、特许经营权期限:30年
四、招标项目简介:
(一)招标人:****
(二)项目分包:本项目共一个包
(三)招标内容:****政府授权,实施机构授予特许经营者在**县行政区域范围内(高速公路用地、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除外),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公共载体户外广告权利。首次授予特许经营者的公共载体户外广告共1099个,其中现状广告602个、拟**设广告497个,广告面积合计65815.9平方米;根据城市及道路规划发展情况,今后可调整特许经营广告位数量和面积。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要求。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其他组织。
2.企业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不良记录,并满足该项目经营必需的资金或者可靠资金来源及相应偿债能力。
3.有相应数量和相应从业资格的技术、财务、管理人员和该项目经营必备的设备、设施。
4.有切实可行的经营方案和保证提供持续、稳定、方便、及时、安全、优质的普遍服务能力。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作为有效投标人条件:缴纳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招标文件自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2日09:30- 17:30(**时间)凭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市**区华升南路欢乐汇B塔楼1408室现场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12月6日10时30分(**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市**区华升南路欢乐汇B塔楼1408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投标邀请****交易中心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镇盛世华都11号写字楼。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830-****99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华升南路欢乐汇B塔楼1408室
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电话:191****2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