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县坭坝乡南**村、飞**村土地整治整改项目跟踪审计招******局以习自然资函〔2023〕1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跟踪审计进行招标。
2.1 建设地点:坭坝乡南**村、飞**村
2.2 项目规模:35.1688公顷,预计旱地改造为水田22.9272公顷。
2.3 计划工期:120天
2.4 招标范围:35.1688公顷,预计旱地改造为水田22.9272公顷。
2.5 标段划分:**县坭坝乡南**村、飞**村土地整治整改项目跟踪审计招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6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22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在****(**市**区**路浙商大厦18楼28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6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22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30日09时30分,地点为****(**市**区**路浙商大厦18楼28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3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人:/联系方式:/
无
**** | 招标代理机构:**** |
**县 | 地址:**市**区**路浙商大厦18楼28号 |
564600 | 邮编:563000 |
万先生 | 联系人:赵工 |
0851-****2009 | 电话:/ |
/ | 手机号码:183****2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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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银行****公司****路支行 |
银行账号: | 520********900000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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