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珠**供配电系统高压维保服务(项目编号:****)进行公开询价,报价说明和要求如下:
1 询价服务范围:珠**供配电系统高压维保服务
2 询价内容:珠**供配电系统高压维保服务
3 施工质量标准: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Q/CSG114002-2011 ;城市电网供电安全标准DL/T256-2012。
4 维保服务内容:
4.1 设备清单如下:
序号 | 子系统名称 | 主要设备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运行情况 |
1 | 变压器 | 变压器 | 顺特 | SCB10-2000KVA | 4台 | 正常 |
变压器 | 顺特 | SCB10-1600KVA | 8台 | 正常 | ||
变压器 | 顺特 | SCB10-1000KVA | 3台 | 正常 | ||
变压器 | 顺特 | SCB10-1250KVA | 2台 | 正常 | ||
2 | 高压配电柜 | 真空断路器 | 施耐德 | EvoLis | 43台 | 正常 |
继电保护装置 | 施耐德 | EvoLis | 34台 | 正常 | ||
联络柜 | EvoLis | 3台 | 正常 | |||
直流屏 | GZDW33-65/220 | 4台 | 正常 | |||
3 | 电缆 | 高压电缆 | **电缆厂 | ZRYJV | 3220米 | 正常 |
4 | 工具 | 绝缘工具 | -- | 10KV | 8套 | 正常 |
5 | 电力监控系统 | 电力监控系统 | ****公司 | -- | 1套 | 正常 |
4.2 工作内容:
对大厦供配电系统包括高压环网配电柜、电力电缆、变压器、直流屏、电力监控系统等设备设施,按国家Q/CSG114002-2011标准进行维护保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变压器设备运行维护、检测、试验内容:
① 每月对设备进行巡查,检查,并提交巡视记录;
② 每半年对配电设备进行卫生清洁;
③ 每年对设备进行全面停电保养、清洁、试验、检测;对所有接线端子及连接线的
紧固情况,拧紧接线螺;
④ 设备的试验、检测应符合 Q/CSG114002-2011标准;
⑤ 每年对变压器进行检测试验,不限于以下内容(提交检测试验报告): 绕组直流电阻;绕组的绝缘电阻;交流耐压试验;铁芯绝缘电阻;测温装置及其二次回路试验。
(2) 真空断路器、配电柜、直流屏、联络柜设备运行维护、检测内容:
① 每月对设备进行巡查,检查,并提交巡视记录;
② 每半年对配电设备进行卫生清洁;
③ 每年对设备进行全面停电保养、清洁、试验、检测;对所有接线端子及连接线的紧固情况,拧紧接线螺;
④ 设备的试验、检测应符合 Q/CSG114002-2011标准;
⑤ 每年度对真空断路器检测,不限于以下内容(提交检测试验报告):高压熔断器连同支持绝缘子相间及对地的绝缘电阻测试;高压熔断器限流熔丝测试;开关导电回路的电阻测试;交流耐压试验;检查操动机构线圈的最低动作电压;操动机构的试验;每季度对高压配电柜的开关进行红外成像水检测工作状况,并提交报告给询价方。
(3) 每年对继电保护装置进行检测,不限于以下内容(提交检测试验报告):
零序保护;过流保护;速断保护;高温保护;温度保护;对母联自投进行现场投切试验,检验不同情况下是否可靠、正确、按时动作。
(4) 电力电缆运行维护、检测内容:
① 检查看套管是否完整,表面有无放电痕迹、引线和连接点是否有变动或发热现象。
② 金属构架和连接螺丝有无锈蚀,地线是否完整,连接处牢固可靠。
③ 检查避雷器套管是否完整,表面无放电现象。
(5) 电力电缆检测内容(提交检测试验报告): 测量绝缘电阻;交流耐压试验。
(6) 安全绝缘工具和电力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内容:
① 按安全绝缘工具的期限定期进行检测,提交设备试验报告,在工具面张贴合格证;
② 每月对电力监控系统设备进行巡查;配合管理处工作要求对相关能耗表格进行修改;每季对系统设备、软件进行维护;
(7) 每年对保养范围的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整体评估,并出具设备设施的评估报告,报 告内容包括: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测试验数据、相关的工作建议等。
5 服务要求:
5.1提供免人工费维修服务,材料费、设备费由询价方负责。
5.2提供24小时供电故障急修服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范围90分钟内到达现场。
5.3对10KV电缆、变压器、高压柜、直流柜等系统供电系统等设备进行巡检、测试、清洁、保养等工作。
5.4维保单位进场维保前的系统检测工作须在30个日内完成,并提交检测报告。
5.5有责任和义务配合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检查、培训、宣传及其它相关工作。
5.6全面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5.7运用专业维保知识、维保经验,保障用户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正常运行,以实现电网的安全稳定。
5.8电气设备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必须达到原设计、使用的效果。并参照各系统设备使用说明书作为今后的维修、保养及设备管理服务的参照标准之一。
5.9维保质量标准参照国家和**市现行相关行业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质量等级达到合格,****政府****管理所需的检验要求。
5.10参与维保施工人员必须具有作业人员上岗证书,设专人进行现场监管。拆卸、搬迁和安装过程中,不得损坏其它公共设施及个人财产,文明施工,工完场清。维保施工过程中,正确使用各种操作工具,确保维保施工人员和询价方相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5.11维保施工过程中,必须设置必要和足够的防护和警示标志、使用安全合格的工具。高空施工必需配戴安全帽及安全带。因维保施工发生任何安生意外事故与询价方无关,但维保施工中违规造成询价方相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损害和损失的,将由维保单位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5.12日常巡检工作时,巡检人员必须要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并服从询价方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
5.13维保单位需到现场了解供配电系统及配套设备的运行情况,并有针性制定维保方案和实施方案,对于询价方提出维保要求如有缺少相关维保规范要求,报价单位应按规范要求给予补充完善。
5.14维保单位未按询价要求落实每月的检测、检查工作,因维护不及时造成发生意外事故,将按事故的损害情况向维保单位追索赔偿。
5.15年度设备检测、日常设备维修、突发故障设备抢修等工作需要与供电部门联系停送电的,由维保单位与供电部门联系并实施,不能因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不畅影响设备的检修工作。
5.16在对设备的继保测试过程中如有操作不当的造成设备或配件损坏,由维保单位负责更换维修,费用由保养方负责,且维修时间不能超过72小时。
5.17珠**供配电系统采用的电力监控系统****公司提供,由于后续在大厦能源分析工作方面需要监控系统方配合提供相关数据或对系统进行维修,更新维护、配合维修智能数字显示器等。维保单位须在中选后与****公司签定一份维护合同,并提供合同复印件给询价方。
5.18维保单位未按询价要求落实每月的检测、检查工作,造成严重责任后果的,将按附件3《KPI评估表》进行扣分及追究相关责任,具体考核标准见附件3。因维护不及时造成发生意外事故,将按事故的损害情况向维保单位追索赔偿。
6 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6.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要在有效期内),按国家法律经营。
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报价。
6.3 参加报价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4 报价人取得电力设备承装(修、试)五级或以上等相关管理的设施许可证,提供资质复印件,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该类经营项目,如营业执照没显示的,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gsxt.****.cn/)网页查询的信息截图打印查询内容并加盖公章;拥有相应的专业队伍。
6.5报价人须具有从事有10000KVA容量以上的综合楼的供配电系统维修、保养维护业绩,经营年限在1年及以上,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1份(含1份)以上。
6.6 ★报价人需要勘查项目现场,勘查后由询价人提供已勘查现场的证明文件,作为报价文件,现场勘察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11:00前。(现场勘查联系人:蔡工,020-****2188-378)
7 报价要求:
采用固定包干价格:固定价中含直接费、间接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税费、保险费、脚手架费用、安全文明施工、清运施工造成的余泥垃圾费用等全部费用。合同价款含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验收等费用。
8 付款方式:
8.1以支票或网银形式支付工程款。
8.2维保费用按每三个月支付,每次保养完成后,维保单位提供当次保养检测报告和保养费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询价人根据附件3《评估表KPI》考核结果情况对维保费用进行支付。
8.3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9 服务时间:2023年12月1日-2024年11月30日,共12个月。
11 递交文件要求:
11.1 详见《询价报价须知》。
11.2 报价文件壹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按以下顺序装订:
1)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及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附件1);
3) 本工程现场勘查证明;
4) 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要提供的资料;
5) 报价表(详见附件2)。
11.3工程最高限价(含税)¥90,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万元整)。
11.3提交文件必须严格密封,并盖封口章。如不满足要求,将不予接收或原封退回。
12 中选单位的选定:必须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综合评分最高中选,详见附件4:《评标办法》。
13 询价文件递交地点:**市**区珠**路15号珠**大厦8M****管理处。联系人:梁小姐 电话:****2188-346,询价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月22日11:00前,办公时间:8:30-16:30 (**时间)。
请各报价人按以上时间提交有关资料,过期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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