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0日。
序号 | 1 |
项目名称 | ****年增产5000吨改性工程塑料颗粒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华发路1号(**物流园A-3)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公司拟投资2100万元,****开发区华发路1号现有厂房闲置区域新增1条改性工程塑料颗粒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增产5000吨改性工程塑料颗粒技术改造项目的生产能力。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0月16****开发区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相关承诺 | 1、环保诚信守法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完善废水处理系统。本项目软水制备废水、工艺冷却废水、循环冷却排水、交换树脂清洗水接管至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综合废****处理厂处理,****处理厂接管标准,****处理厂接管标准(参照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指标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 (二)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高工艺废气收集率,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预混、投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风量为15400m3/h;混炼废气由管道收集,挤出、清理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危废库集中换气,收集后的废气经“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风量为19000m3/h。混炼废气由管道收集,挤出、清理废气由集气罩收集,注塑废气由集气罩收集,检验室废气由管道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风量为19000m3/h。本项目混炼、挤出、注塑、检验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表9标准;本项目预混、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表9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中标准。 (三)本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各项法规和标准规范。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危险废物的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进行合理的贮存。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机油、水浴废液等属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系统,定期组织演练,及时有效处置污染事件,设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厂区内输运以及使用,制订严谨的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 ****公司应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各类环保设施应设立标准的图形标志。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七)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按照规范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八)本项目试生产前必须落实危废处置单位,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排污登记,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序号 | 2 |
项目名称 | 中化****公司年产8GWh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八里镇天威路2号 |
建设单位 | 中化****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名环****公司 |
项目概况 | 公司拟投资390468万元,租赁******公司****开发区八里镇天威路2号厂区,从事建设中化****公司年产8GWh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0月16****开发区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相关承诺 | 1、环保诚信守法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完善废水处理系统。本项目生活污水与****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综合废水接管****处理厂,达标尾水排入京杭大**。本项目排水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3间接排放限值;****处理厂出水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1中一级A标准,其中氟化物参照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标准。 (二)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高工艺废气收集率,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拆包粉尘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正极涂布烘干废气经冷凝冷冻回收系统+三级喷淋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24m高DA007、DA008排气筒排放;负极涂布烘干废气经三级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24m高DA009、DA010排气筒排放;储罐废气经三级喷淋装置(与正极涂布烘干废气共用)处理后通过24m高DA007排气筒排放;注液封装废气、化成废气、涂胶废气(粘贴绝缘片)经活性炭吸附脱附+蓄热催化燃烧(RCO)处理后通过高24mDA011排气筒排放;拆解废气、涂胶废气(涂导热胶)一起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24m高DA012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废气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24m高DA003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密闭加盖、加强绿化、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及表6标准,NH3、H2S、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三)本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各项法规和标准规范。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危险废物的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进行合理的贮存。本项目**一座2322.17m2的一般固废仓库及一座495m2的危废仓库。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废极片、不合格品、废RO膜、一般包材、收集尘、废布袋、拆解废物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外售;废试剂包装、废活性炭、污泥、废电解液、废抹布和手套等危险废物危废库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NMP桶、废过滤棉、NMP回收液、喷淋废液、清洗废液待鉴定,鉴定前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系统,定期组织演练,及时有效处置污染事件,设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厂区内输运以及使用,制订严谨的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 ****公司应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各类环保设施应设立标准的图形标志。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七)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按照规范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八)本项目试生产前必须落实危废处置单位,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排污登记,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序号 | 3 |
项目名称 | 中航宝胜****公司年产16000公里海底光缆项目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施桥南路1号 |
建设单位 | 中航宝胜****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公司拟投资34800万元,****开发区施桥南路1号厂区建设年产16000公里海底光缆项目。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0月27****开发区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相关承诺 | 1、环保诚信守法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完善废水处理系统。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二)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高工艺废气收集率,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光纤着色区为密闭车间,着色、清洗有机废气通过车间密闭负压收集,淋胶、清洗、挤塑、搭接、喷吗有机废气采用半密闭罩收集废气,收集后的废气经2套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依托现有的24m高1#排气筒排放;外铠线沥青烟气及润模有机废气,采用密闭管道收集,经2套“电捕焦油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依托现有的24m高2#排气筒排放;危废库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5#排气筒排放。本项目颗粒物(沥青烟)、非甲烷总烃(非挤塑工序)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扩建项目挤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三)本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各项法规和标准规范。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危险废物的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进行合理的贮存。本项目废油墨、废油墨桶、废酒精、废酒精瓶、废纤膏、废煤油、废煤油瓶、废拉拔油、废胶桶、废沥青桶、含油毛毡、抹布和手套、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滤筒、废焦油等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系统,定期组织演练,及时有效处置污染事件,设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厂区内输运以及使用,制订严谨的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 ****公司应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各类环保设施应设立标准的图形标志。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七)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按照规范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八)本项目试生产前必须落实危废处置单位,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排污登记,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序号 | 4 |
项目名称 | 国汽轻量化(江****公司试制中心连接车间项目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河路80****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国汽轻量化(江****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公司拟投资12000万元,****工业园的**栋号13#、**栋号15#****中心连接车间项目。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0月27****开发区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相关承诺 | 1、环保诚信守法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完善废水处理系统。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区域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尾水排放至京杭大****段。生活污水接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其中未列指标的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 (二)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高工艺废气收集率,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手工焊接工序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激光焊接工序焊接烟尘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涂胶工位设置集气罩,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焊接、打磨工段的颗粒物有组织、无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中颗粒物标准限值,涂胶过程中产生的VOCS有组织、无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中NHMC标准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限值要求。 (三)本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各项法规和标准规范。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危险废物的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进行合理的贮存。本项目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齿轮油、废油桶、废胶桶、废铅蓄电池、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一间20m2一般固废库,**一座10m2危废库,用于固废在厂区内的暂存。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系统,定期组织演练,及时有效处置污染事件,设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厂区内输运以及使用,制订严谨的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 ****公司应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各类环保设施应设立标准的图形标志。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七)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按照规范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八)本项目试生产前必须落实危废处置单位,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排污登记,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序号 | 5 |
项目名称 | **鑫美****公司年产2000台工业储能设备和年产15万台储能散热系统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朴席智造园(七车间) |
建设单位 | **鑫美****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公司拟13500万元,****开发区朴席智造产业园占地面积约8640平方米现有厂房,建设年产2000台工业储能设备和年产15万台储能散热系统生产项目。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0月27****开发区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相关承诺 | 1、环保诚信守法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完善废水处理系统。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捡漏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捡漏废水、地面清洗废水一起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远期****处理厂。****处理厂投运前本项目****处理厂,废水中氟化物****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1.5mg/L),其他****处理厂接管标准;****处理厂投运后本项目****处理厂,废水接管****处理厂接管标准。 (二)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高工艺废气收集率,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翅片加工废气经上方集气罩收集,收集的废气经二级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1#排气筒排放;烘干除油废气由钎焊炉负压收集,经二级静电除油处理后通过15m高2#排气筒排放;钎焊由钎焊炉负压收集,经过滤棉+二级活性氧化铝滤芯吸附后通过15m高2#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及氩弧焊废气经过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厂内无组织排放。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氟化物、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和表3排放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排放限值。 (三)本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各项法规和标准规范。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危险废物的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进行合理的贮存。本项目含油铝屑、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氧化铝、废铅酸电池**电除油收集的废油。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系统,定期组织演练,及时有效处置污染事件,设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厂区内输运以及使用,制订严谨的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 ****公司应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各类环保设施应设立标准的图形标志。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七)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按照规范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八)本项目试生产前必须落实危废处置单位,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排污登记,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序号 | 6 |
项目名称 | 年产300台污泥干燥焚烧设备、700台水处理及配套设备的制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朴席镇画舫路以东、**路以北 |
建设单位 | ****集团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公司拟投资21000万元,****开发区朴席镇画舫路以东、**路以北地块,建设年产300台污泥干燥焚烧设备、700台水处理及配套设备制造项目。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4****开发区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相关承诺 | 1、环保诚信守法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完善废水处理系统。本项目酸洗工序清洗废水****处理站含重金属废水处理系统进行预处理,预处理后废水中总铬和镍的浓度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总铬15mg/L、总镍1.0mg/L),预处理达标的酸洗工序清洗废水与酸洗废气喷淋废水、喷漆房废气喷淋****处理站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废水回用于酸洗后清洗工序和废气喷淋工序,不外排,不得作为其他用途,包括不得作为工业杂用水用于地面冲洗、绿化浇灌等。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的食堂废水、初期雨水合并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本项目外排废水为初期雨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的食堂废水,污染因子为pH、COD、SS、总氮、氨氮、总磷、动植物油、石油类,本项目外排废水在厂区总排口处须执****处理厂接管标准,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该标准中若无相关标准值,则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的一级A标准。 (二)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高工艺废气收集率,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切割烟尘由激光****设备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酸洗废气经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氧化锆喷砂粉尘收集进入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金刚砂喷砂粉尘收集进入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喷漆、打腻子均在喷漆房内进行,喷漆房废气采用二级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焊接烟尘、腻子打磨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装置处理,经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危废库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 高排气筒(DA006)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8m高油烟排口(DA007)排放。本项目颗粒物、氟化物、氮氧化物(以NO2计)、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苯系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厂界颗粒物、氟化物、氮氧化物(以NO2计)、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苯系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项目营运期食堂油烟废气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 (三)本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各项法规和标准规范。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危险废物的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进行合理的贮存。本项目废乳化液、漆渣、沾染油漆废物、废原料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铅酸蓄电池、废润滑油、废油桶、水处理污泥、酸洗池槽渣、中和池槽渣、废酸液、废碱液等属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系统,定期组织演练,及时有效处置污染事件,设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厂区内输运以及使用,制订严谨的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 ****公司应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各类环保设施应设立标准的图形标志。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七)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按照规范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八)本项目试生产前必须落实危废处置单位,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排污登记,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